青政办〔2018〕1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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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8〕19号




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打好“第一仗”、实现“开门红”,决定在一季度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全省“两会”精神,以及1月23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和2月1日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五四”战略为主抓手,对照省委全会和省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安排,坚持稳字当头、改字为重、攻字不懈、民字在心,进一步树牢攻坚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一项目标任务一项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向前推进,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全年目标看首季,开好局起好步才能走得稳、走得远。在全省开展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这是全省政府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不断在“结合”和“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在我省的具体体现,紧紧抓住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个“牛鼻子”,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要坚持不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把项目投资、工业运行、生态环保、改革创新、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精做细、落地见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搭建供需平台,在全省范围内,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2.加强主要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加强湟水流域枯水期水环境管理,加强沿湟流域各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涉水企业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启动并完成湟源县污水处理厂新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3.制定《青海省地方金融风险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和《青海省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4.全面开展全省政府性债务督查检查工作,制定《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成2018-2020年青海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选定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实施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5.细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督促做好年度扶贫项目选择、方案批复和公示公告等工作,力争全面开工,并逐级完成报备。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实施,一季度完成全省47.16万千瓦光伏项目统一招标工作,落实好电站选址、用地许可和环评工作。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政府


6.协调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和项目,督促做好西宁、海东9县(区)筛选年度东西扶贫协作项目及前期工作。下达年度易地搬迁计划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考评工作。开展健康扶贫,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做好“送医送药送健康政策”、义诊、大病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7.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工作,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要求推进有关任务。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8.制定全省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审核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项目,形成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做好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制定全省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抓好河长制中期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10.争取已申报的青海青年创业园孵化服务公司等6个共享经济示范平台项目早日获批,制定出台《青海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度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力争3月底前项目开复工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1.落实《加快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理顺青海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西宁市政府、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加快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围绕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藏药新药开发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谋划项目,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积极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新增一批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库。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13.开展“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引领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措施。制定《青海省“十三五”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着力培育实用技能人才,依托青海省农村牧区信息化主动服务平台,开展农牧业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和科技培训。以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为重点,开展“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


15.抓好中小企业培育,分解落实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一企一策”培育机制。细化《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年度任务,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抓好制造业升级发展。组织开展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申报调研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相关市州政府


16.完成全省“两化”融合“4个10”工作计划,制定《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支持重点行业骨干搭建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全流程的在线化和网络化。组织盐湖集团等企业申报“天镜”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国盐湖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支撑平台项目,争取国家支持。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17.开展“金融暖企”行动,加大对制造业、信息产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落实《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2018年2批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挂职和考核评价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18.制定实施《青海省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做好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企业清理工作,督促企业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9.开展房地产住房租赁市场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密切跟踪、监测各地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20.推进重点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工作,推动盐湖股份实施综合改革。实施省属出资企业提质增效、扭亏脱困工程,研究提出推动企业集团层面的兼并重组意见,建立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完成西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方案,对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1.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开展电力直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


22.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中介评估费用。支持载能行业、用能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深化能源、交通、就业等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多措并举,力争一季度降低企业成本不低于去年。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3.制定下达全年投资目标责任和全省重点项目责任计划,汇总2018年新增重大前期项目,并分解年度投资目标责任计划。下达和垫支项目资金49.6亿元。分解下达全省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督促做好项目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稳定工业投资。一季度完成投资256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制定《2018年度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力争一季度50%的项目启动技改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贷款贴息资金,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制定《青海省藏医药产业战略发展指导意见》,确定2018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盐湖资源开采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海西州政府


25.以打造“四个千亿”产业为重点,谋划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力争一季度项目开复工达到50%以上。组织开展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新药创制等研发。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各园区管委会


26.做好省地勘基金项目安排,将勘查项目重点部署在柴达木盆地及周边地区。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海西州、海北州政府


27.强化运行协调服务,督促企业及早安排复工复产计划;制定并落实《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方案》《2018年全省直接融资目标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上下游产业对接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园区管委会


28.深入推进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举办“2018青海首届百强名企电商商品年货大集”,继续推广实施一批冷链物流试点项目。在快消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托盘推广应用,制定朝阳物流园转型升级、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城等项目的初步工作方案,推动落实《青海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制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成长计划,推进2017年7个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对接,积极做好“天猫原产地商品官方旗舰店”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市州政府


30.推进喇家遗址博物馆陈列展览布展工作和遗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完成环境整治工程、园区道路、排水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做好民族舞剧《唐卡》修改工作。推进“青海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31.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农牧区改水改厕步伐。推进青海湖景区2018年新建厕所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32.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培育一批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及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项目,并储备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制定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市场评选计划,积极培育建设1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加工中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能源局等


33.抓好三江源国家公园绿色融资改革试点,建立绿色金融工作协作机制,推进金融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


34.推进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启动电解铝、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动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双控”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


35.深化空间规划体制改革,将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充分纳入空间规划,严格执行《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探索协同编制空间规划的路径和模式。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36.抓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完成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相关工作。做好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负债表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示范区培训。


牵头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37.落实和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38.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进碳汇交易试点,完成青海省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继续协调有关基础数据,开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对接。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39.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定《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编办


责任单位: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0.推进三江源二期、环青海湖二期、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41.分解下达2018年退牧还草、三江源二期农牧项目建设任务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完成2017年生态管护员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落实工作。推动《退化草地恢复与保护技术示范》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


42.加强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试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争取试点项目后续资金的支持。抓好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做好前期工作。继续做好可可西里地区水文水资源监测。建设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祁连山草牧业试验站,争取中央引导地方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43.落实《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国土绿化任务,编制营造林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做好地块落实、种苗调运等春季造林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44.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清单,实施民生项目工程,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等四项民生指标标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45.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集中开展就业帮扶,促进实现就业。启动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及困难群体帮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各市州政府


46.落实下达第一批学前教育建设资金3亿元、“全面改薄”第一批项目资金6亿元,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做好 “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工作。对列入国家一流学科的青海大学生态学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安排“生态学”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做好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推进做好青南支教工作,加快全省网络教育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


47.争取文化部对口支援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和文化产业园等项目给予支持。确定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名单,落实540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争取落实国家2018年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融合发展项目落地,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器材配置合同的签订,力争完成藏区数字音频广播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作。


牵头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48.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制定《青海省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主动衔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


49.制定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方案,编制赛事活动计划,落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三级联创”活动。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50.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送医保入户服务月”活动,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倾斜性医保政策全面落实,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51.完成省对地方社会救助工作的第三方绩效评价考核。部署我省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指导西宁、海东做好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之家建设项目的筛选、甄别、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各市州政府


52.分解落实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指导各地抓紧落实征地拆迁、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53.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开展设施温棚种植情况督查,指导冬季抗寒生产,加强蔬菜生产区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做好稳价保供工作,加大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的调运力度,增加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各市州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4.做好春节、藏历新年等重大节日和全国“两会”以及敏感期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突出抓好维稳督导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管理等重点工作,推进“精神脱贫”试点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宗委


责任单位: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5.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管控,强化风险评估、排查预警、源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戒毒系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视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矛盾纠纷的处置。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省安全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省网信办等,各市州政府


56.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等,各市州政府


57.督导落实《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核查、评估、上报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及时补充省、州、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做好冬季公路养护保通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市州政府


5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维护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加大对各级各类巡查、督查、督导和自查通报的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对问题隐患的复查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59.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做好食药问题整治工作,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做好制定省部共建食药安全协议的衔接工作,抓好“1+8”双创工作,确保全省食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推动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60.做好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前期工作,抓好泽库等6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61.指导开展“两区”划定试点工作。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审工作。争取将海东富硒农业产业园打造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开展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创建,完成30个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筛选工作。做好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藏高原牦牛高效安全养殖技术应用与示范”重点专项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粮食局等,各市州政府


62.完善农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农牧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制定2018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方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开展全省村集体经济调查摸底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州政府


63.安排下达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督促各市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9228公里、安排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再建300个高原美丽乡村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市州政府


64.推进农牧民培育工程,下达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财政切块资金,力争完成1万人以上的培训任务。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的培养,完成农牧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组织申报第三批青海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做好基层骨干农技人员脱产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各市州政府


65.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全面完成海西、海南两州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等,各市州政府


66.加快做好湟中县撤县设区相应基础性工作,按申报程序积极推进。继续跟进黄南州同仁县、海南州共和县的撤县设市工作。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州政府


67.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确定省级“城市双修”试点,督促各地加快编制实施方案。加强西宁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营造公交优先发展氛围。完善西宁、海东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推进道路定制客运发展。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各市州政府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68.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三项任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专题组


69.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定工作;做好财政部对我省预算绩效考评工作。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开征环境保护税。做好环境保护税首个申报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70.推进全省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和金融服务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拟上市挂牌企业前期工作进程。积极发挥青海股权交易中心针对中小企业的规范培育、融资服务和股权流转等功能,保障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青海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


7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好全面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公司治理工作,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两类公司的权责边界,支持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工作,探索建立激发企业活力工作机制。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2.深化投融资、价格、公车、审计管理体制等改革。做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点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调研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73.推进落实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和出口自主品牌“双育计划”,制定2018年度重点企业名单,“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推进特色轻工、新能源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制定出台全省中欧班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中欧班列开行前期企业和产品组织工作。做好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赴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等非洲国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青藏公司等


74.支持加快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做好2017年青洽会、藏毯展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抓好今年青洽会,藏毯展前期筹备工作。推进第十七届环湖赛筹备组织和运行有关工作,启动环青海湖全国自行车联赛。推进港澳台侨交流合作,做好“侨爱工程-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青海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75.继续推进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前期工作,做好祁连机场试飞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民航局完成西宁机场三期预可研报告评估,争取尽快形成对青海湖机场预可研报告,完成贵德通用机场的项目核准工作。继续做好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公路建设和大通至武威项目冬季施工各项工作,开展贫困村通畅工程“回头看”工作,全力支持“畅通西宁”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青海机场公司、中国铁路青藏公司,相关市州政府


76.做好将2018年光伏容量规模由50万千瓦调整为80万千瓦的前期工作,做好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规划上报工作,完成特高压外送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相关市州政府


77.争取中央水利投资,加快投资分解下达进度,一季度完成投资1.5亿元。制定年度水利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抓早抓实前期工作,加快审查审批进度,确保开春后适时开复工。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相关市州政府


78.深化“光网青海”建设,制定年度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工作方案,确定“宽带青海”“数字青海”重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开展大数据中心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前期调研。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79.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服务承载能力。完成2017年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审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及资金下达等各项工作。加强对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监管,切实提高基金投资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就是要“打硬仗”“啃硬骨头”。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完成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动摇,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抓推进,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好攻坚行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尽快把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动起来、干起来,早启动、早推进、早落实,全力确保首季“开门红”。


(二)提升行政效能。要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始终把过程与结果结合起来,把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干工作抓铁留痕,抓落实掷地有声,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一天,抓牢每件事干好每件事,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应用好“710”工作制度和政务督办系统平台,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在督查中不断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判新问题,推动解决新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好压力、级级落实好责任,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切实把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促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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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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