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20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44:03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青政办〔2017〕20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绿化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工作,创建绿色校园,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意识;坚持把校园绿化纳入国土绿化总体部署,启动实施“校园绿化”行动,努力使每座校园成为展示青海绿色形象的窗口;坚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环境育人功能,努力把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一校一策。根据各地、各校不同的自然气候、地域条件和办学规模,实行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对学校校园环境进行合理规划,按照教学区、生活区及运动区等不同区域的功能特点进行绿化布局,达到校园显要位置景观化、校内道路林荫化、空闲地带有绿化的目标,促进形成“校在林中、林在校中”的校园景观。


(二)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实施、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教育、林业、农牧、水利等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科学编制校园绿化专项规划,做好与本地区国土绿化规划的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校园绿化工作。


(三)突出特色,重在实效。要按照“经济、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突出地方和学校特色,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创建绿色校园,营造宜人风景,优化育人环境,使每一个校园成为展示青海绿色形象的重要窗口。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省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65%以上。其中,东部农业区达到70%以上,环湖地区达到65%以上,青南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19年,全省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东部农业区达到80%以上,环湖地区达到75%以上,青南地区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全省学校绿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东部农业区达到95%以上,环湖地区达到90%以上,青南地区达到8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在2017年秋季绿化工作基础上,利用春秋两季,分年度、分阶段明确重点建设任务。


2018年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县镇以上学校绿化建设任务,年内完成乡镇学校65%绿化任务。


2019年重点任务:完成乡镇学校90%绿化任务。


2020年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村级学校绿化任务,对全省学校绿化查漏补缺,巩固绿化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省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建、水利、农牧、林业等部门和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校园绿化工作,将校园绿化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地政府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及政策措施,抓好规划具体实施,对校园绿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校园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协调落实校园绿化建设资金,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将校园绿化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研究提出分配建议,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住建、水利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校园绿化建设,加强对校园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林业、农牧部门要将校园绿化纳入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统筹城乡绿化建设资金支持校园绿化建设,落实校园绿化所需苗木和草籽,对校园绿化建设项目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校园绿化工作。各地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校园绿化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教职工培训和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增强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青海的主人翁意识。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绿化校园对改善生态环境、服务教育教学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义务植树的法定性、群众性、公益性,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全面形成“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地区要把校园绿化纳入国土绿化整体规划,加强衔接配套,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拓展绿色空间。要把校园绿化和校园整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谋划、通盘考虑,统筹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绿化工作。要把校园绿化与校园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校园“五化”(绿化、硬化、净化、美化、文化)和“三风”(校风、师德师风、学风)建设,集中整治死角和盲区,曝光纠正不文明行为,切实优化育人环境,使校园形象更美、校园环境更优、校园品位更高。


(四)狠抓落实,注重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是推进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学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突出精细化管理,建立学校绿化管护制度,做好绿化苗木管护抚育,不断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各级林业、农牧部门要加强指导,按照科学适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合理选配树种、草种、花种,严把质量关,提高成活率和绿化率,防止贪大求洋,造成浪费。


(五)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在全省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院校选择绿化基础较好的学校,率先树立一批示范性学校作为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省校园绿化工作。要建立“绿色校园”认定挂牌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形成长效机制。省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点评通报绿化成效。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年度督导报告制度,扎实开展评估验收,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青海省学校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青海省学校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确保全省学校校园绿化工作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全省学校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如下:


组长:王予波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苏全仁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绚省教育厅厅长


党晓勇 省林业厅厅长


成员:郗海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左玉玲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晓潮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应祥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李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剑锋西宁市副市长


蔡洪锐海东市副市长


余静海西州副州长


华本太海南州副州长


杜萍海北州副州长


陈永祥玉树州副州长


汪山泉果洛州副州长


叶忠措黄南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董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学校校园绿化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推进,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有关事项,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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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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