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20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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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7〕20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


国土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2016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指出,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2016年8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强调指出,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必须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2017年3月24日,省委省政府首次高规格召开了全省绿化动员大会。省委书记王国生强调,以国土绿化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推动由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2017年5月22日,王国生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在全省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结合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重点公益林和湟水河两岸南北山造林绿化等专项工程,每年完成400万亩左右植树造林任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绿化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绿化,依据《青海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编制了《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今后三年全省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全省国土绿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聚焦“四个转变”,进一步探索完善国土绿化体制机制,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强化科技进步,加强林木抚育管护。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为载体,以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整体推进乡村绿化、加快推进城镇绿化,积极稳妥推进林产业发展,重点打造高原特色林业产业基地,积极推动绿色富民,努力使全社会植绿护绿爱绿蔚然成风,全省国土绿化规模持续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显著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为加快推进生态大省、生态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原则。把改善生态作为国土绿化首要任务,充分利用和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协调推进生态改善、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社会进步。


--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各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全面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原则。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积极性,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调的造林绿化新机制,调动各方面造林积极性,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科技创新、提升质量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造管并举,实现绿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目标。


--坚持依法治绿、制度保障原则。完善造林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完善造林绿化制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国土绿化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今后三年每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力争到2020年全省森林质量不断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河湟两山绿色屏障初显成效,高标准绿色廊道骨架景观初步形成,森林城市、森林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更趋完善。力争三年累计完成国土绿化12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25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森林经营培育188万亩。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80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一屏两带”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城乡宜居环境显著改善。力争到2020年完成城乡绿化面积10万亩,创建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年创建2-3个省级森林城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森林特色小镇和城郊森林公园。三是河湟绿色屏障骨架基本形成。持续推动湟水河、黄河两岸南北山绿化等地方重点绿化工程,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72万亩,河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是林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力争到2020年“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的林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新增林产业基地25万亩,林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主要行动


(一)河湟绿色屏障构建行动。加大黄河、湟水河两岸国土绿化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河湟绿色屏障,大幅提升青海“绿色颜值”。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72万亩,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是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工程。在西宁市区周边及所辖湟源、湟中、大通3县,海东市互助、平安、乐都、民和4县(区)的湟水河及其支流两岸山体,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三年完成营造林9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2万亩、低效林改造6万亩、森林抚育16万亩,配套水利灌溉、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251万亩、低效林改造38万亩、森林抚育49万亩,区域平均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21.1%提高到87.8%以上。二是湟水流域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工程。在西宁市区周边及所辖湟源、湟中、大通3县,海东市互助、平安、乐都、民和4县(区)和海北州海晏县范围内以湟水流域拉脊山、达坂山为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建设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生态林储备基地。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50万亩,其中,西宁市15万亩、海东市33万亩、海北州2万亩。三是黄河两岸南北山绿化工程。在海东市化隆、循化、民和3县,海南州贵德县,黄南州同仁、尖扎2县,依托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等重点工程,启动实施黄河两岸国土绿化工程,配套水利灌溉、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扩大森林面积,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努力构建黄河流域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2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万亩、低效林改造9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


(二)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行动。以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长江流域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巩固建设成果,提高绿化造林标准及质量,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步伐。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393万亩。重点实施四项工程:一是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在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海西州的32个县(市、区、行委),保护和巩固好生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草等措施,加快推进林草植被恢复。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5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9万亩、封山育林76万亩。二是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在黄河、长江、澜沧江流域的39个县(市、区、局),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继续加强天然林资源管护,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确保森林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9万亩、封山育林44万亩。三是防沙治沙工程。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青海湖、三江源头四大沙区的海西、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6州18个县(市、行委),采取人工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草)、沙化草地治理等措施,全面保护现有林草植被,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沙漠化和草地退化,加强防沙治沙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沙漠公园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5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沙育林(草)130万亩、工程治沙8万亩。四是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在玉树州6县(市)、果洛州班玛、达日、久治3县,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恢复和扩大长江源区森林植被。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


(三)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行动。以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采取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草、退化林分修复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恢复和提高各生态区的生态功能。力争到2020年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总规模310万亩。重点实施四项工程:一是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在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以及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共21个县(市),采取人工造林、沙化土地治理等措施,扩大森林面积,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总规模8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1万亩、农田防护林更新1万亩、沙漠化土地治理22万亩。二是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在海北州祁连、门源、刚察3县,海西州德令哈市、天峻县部分地区,西宁市大通县部分地区,海东市的民和县、互助县、乐都区部分地区,实施以封山育林为主的林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力争到2020年,完成封山育林85万亩。三是柴达木盆地百万亩防沙治沙林基地建设工程。在海西州德令哈、都兰、乌兰、格尔木4县(市)的城市、绿洲为重点,通过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退化林分修复等措施,建设百万亩防沙治沙林基地。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总规模7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万亩、封沙育林60万亩、退化林分改造6万亩。四是环龙羊峡百万亩水土保持林基地建设工程。在海南州共和、贵南、兴海、贵德4县的塔拉滩、木格滩、切吉滩为重点区域,通过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退化林分修复等措施,建设生态经济兼顾百万亩水土保持基地,保障龙羊峡水电站、海南州光伏产业园区安全运行。力争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总规模7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沙育林60万亩、退化林分改造6万亩。


(四)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一是加大中幼龄林抚育力度。对密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优化林分结构。对目的树种密度偏低或者形成天窗、需要进行树种结构调整的中幼龄林,采取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二是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因结构、生长、立地等不同因素造成的低效林,因林制宜采取抚育改造、补植补造、树种更替等措施,促进形成稳定、健康、生物丰富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力争到2020年,全省实施森林提质总面积275万亩,其中,森林培育工程272万亩、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3万亩。


(五)绿色产业富民行动。紧紧围绕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的林产业发展思路,加快林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持续推动沙棘、枸杞、木本油料、藏茶以及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基地建设,拓宽农牧民稳步就业创收的渠道,助推精准脱贫,不断提高林产业收入,让各族群众共享更多生态福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国土绿化获得感,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完成林业产业基地建设25万亩。重点建设四大基地:一是枸杞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枸杞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步伐,大力推动品牌战略,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枸杞产业,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国最大的有机枸杞种植、精深加工和出口基地。全省枸杞基地总规模达到70万亩(其中,有机枸杞30万亩),枸杞干果年产量达15万吨以上。二是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在海东市、黄南州、海南州条件适宜的县(区),新造与改造、分类经营与集约经营相结合,建设核桃、油用牡丹、玫瑰等木本油料基地。力争到2020年建成木本油料基地7万亩,其中,海东市4万亩、西宁市1万亩、海南州1万亩、黄南州1万亩。三是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在黄河沿岸、湟水谷地的尖扎、同仁、贵德、乐都、民和、化隆、循化等县(区),加大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苹果、梨、黄果、树莓、沙果、山杏、花椒等经济林产业。力争到2020年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6万亩,其中,海东市4万亩、黄南州1万亩、海南州1万亩。四是藏茶基地建设。在保护好现有藏茶资源和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藏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青藏高原无污染无公害的独特优势,着力打造“青海藏茶”品牌。力争到2020年新建藏茶基地4万亩,其中,果洛州3万亩、玉树州1万亩。


(六)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坚持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型城乡造林绿化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企业、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营区创建活动,实现城乡绿色一体化发展,打造良好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城乡竞争力与吸引力。结合森林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森林公园和环城林带,推进山边、水边、路边、田边“四边”绿化,形成秀美乡村田园风光与现代城市交相辉映。力争到2020年完成城乡绿化10万亩。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是城乡绿化工程。加快打造城市、乡镇、村庄绿化美化,绿化建设与城市品位、历史沿革、文化内涵、风土人情、民族习俗有机结合,切实把绿化融入城乡建设之中。力争到2020年新增城乡绿化面积5万亩。创建西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年创建2-3个省级森林县城,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森林特色小镇和城郊森林公园。二是校园军警营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美丽校园、绿色警营绿化建设步伐,通过绿化美化,改善生活环境。力争到2020年新增校区警营绿化面积2万亩。三是工矿园区绿化工程。对适宜绿化的光伏园区、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开展绿化美化,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力争到2020年新增工矿园区绿化面积3万亩。


(七)高标准绿色通道建设行动。以高速公路、国省县道路、铁路、河道和机场周边为重点,对适宜绿化路段全面绿化,提升通道绿化美化水平。对进出青海省通道、旅游环线、互通立交和机场、车站等重要区域,坚持一路一景规划,打造一批多树种、多风景的景观大道,加快形成“绿色走廊”骨架。力争到2020年完成绿化通道建设面积15万亩。重点实施五项工程。一是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以东部地区公路高标准景观林带建设为重点,沿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实施绿化美化或改造提升,将绿色通道打造成各具特色生态景观走廊。力争到2020年,在巩固前期道路绿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建和改造公路景观林带5万亩,绿化里程达1000公里。二是河道景观带及生态林建设工程。结合河道治理工程,着力打造以黄河、湟水河、大通河主要河流为骨架,其它支流、湖库、渠系为支撑的水系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实现堤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新增绿化面积5万亩。三是路网主要节点绿化工程。根据交通性质、功能及节点空间大小,重点对国省干道、铁路的路网节点及沿线城镇出入口,作为路网节点绿化美化提升的重点。利用常绿乔木、彩叶树种并配以花灌木,结合城市雕塑、景观石、景观花架等造景元素,丰富节点园林景观,形成浓郁的迎宾气氛,展现沿线生态和地域文化特色。力争到2020年,新增绿化面积3万亩。四是铁路景观防护林工程。在巩固绿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青藏铁路和兰新铁路防护林体系,增加林草植被盖度,遏制风沙、水土流失对铁路的危害,逐步改善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保障铁路安全运行,建成集美化、生态防护、交通安全为一体的生态型绿色通道。力争到2020年,新增铁路景观及防护林面积1万亩。五是机场绿化工程。重点对西宁曹家堡机场、祁连机场、花土沟机场实施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万亩。初步形成机场防护林体系,遏制风沙对机场危害,逐步改善机场生态环境,保障机场安全运行。


(八)全民义务植树行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新高潮。坚持义务植树的法定性、群众性、公益性,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宣传、认建认养、生态保护、抚育管理,不断拓宽义务植树渠道、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弘扬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理念,全社会营造绿化光荣的浓厚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植根人心。每年完成义务植树1500万株,参与人数300万人次以上,尽责率95%以上。


三、任务安排


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国土绿化12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25万亩,占总任务的43.8%;封山育林487万亩,占总任务的40.5%;森林经营培育188万亩,占总任务的15.7%(详见附件1)。


(一)按年度分。2018年完成国土绿化385万亩,占总任务的32.1%。其中人工造林143万亩、封山(沙)育林180万亩、森林经营培育63万亩。2019年完成国土绿化430万亩,占总任务的35.8%。其中人工造林193万亩、封山(沙)育林171万亩、森林经营培育66万亩。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385万亩,占总任务的32.1%。其中人工造林189万亩、封山(沙)育林136万亩、森林经营培育60万亩。


(二)按地区分。西宁市156万亩,占总任务的13.0%;海东市232万亩,占总任务的19.3%;海北州150万亩,占总任务的12.5%;海南州210万亩,占总任务的17.5%;海西州175万亩,占总任务的14.5%;黄南州135万亩,占总任务的11.3%;玉树州74万亩,占总任务的6.1%;果洛州69万亩,占总任务的5.8%(详见附件2)。


(三)按行动内容分。河湟绿色屏障构建行动172万亩,占14.3%;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行动393万亩,占32.8%;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行动310万亩,占25.8%;森林质量提升行动275万亩,占22.9%;绿色富民产业行动25万亩,占2.1%;城乡绿化美化行动11万亩,占0.9%;绿色通道建设行动14万亩,占1.2%(详见附件2)。


四、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经估算,全省国土绿化提速行动(2018至2020年)总投资为147.47亿元。其中,河湟绿色屏障构建投资68.13亿元,占总投资46.2%;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投资19.2亿元,占总投资13%;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投资20.56亿元,占总投资13.9%;森林质量提升投资9.94亿元,占总投资6.7%;绿色富民产业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3.4%;城乡绿化美化投资4.59亿元,占总投资3.1%;绿色通道建设投资20.05亿元,占总投资13.7%(详见附件3)。


(二)资金筹措。采取国家投资引导、地方配套扶持、银行信贷等多元化投资方式。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抓住国家加强生态、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机遇,发展改革、财政、农牧、林业、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要积极争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整合涉林资金,用于国土绿化建设。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省、市(州)、县(区、市)三级财政共同投入国土绿化的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团体、个人等合资、合作、入股等方式,以产业链为纽带,借助市场力量,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国土绿化事业。四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政策支持国土绿化,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林业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效益分析。全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全省森林覆被率由现在的6.3%提高到7.5%以上,重点区域尤其是河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投资环境和生产环境得到改观,直接的、间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一是生态效益。随着森林面积蓄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质量的提高,森林将充分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多种生态功能,对改善青海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到巨大作用。通过绿化国土,保护和修复了森林生态系统,会形成环境良好、物种丰富的生态系统,为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殖提供良好的栖息场所,丰富了生物多样性。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国土绿化工程建设,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为城市和农村居民营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优化投资环境,从而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更多更好地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服务,促进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进一步提升项目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旅游业、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一条路径和重要保障。三是经济效益。通过发展枸杞、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藏茶等林业产业,增加了项目区内农牧民经济收入。在造林绿化过程中当地农牧民可以从事造林、管护等工作可获得经济收入。同时,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将会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机制。省级层面已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绿化委员会,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要按照《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国土绿化任务的落实,重点做好造林地块的落实、项目资金筹措、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71号)精神,全面落实税收、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先建后补”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落实部门绿化责任。绿化委员会要加大国土绿化的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科技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林业部门要做好行动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履行好对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国土部门要统筹规划,保障造林绿化用地;水利部门要搞好小流域治理、河(渠)道绿化,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灌溉设施资金落实和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铁路廊道绿化、重点造林绿化区的防火等路网建设。电力部门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的供电网络建设,保障灌溉等用电需求。环境保护部门对国土绿化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住建部门要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和绿地保护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扶贫部门认真落实扶贫产业资金向生态脱贫倾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造林绿化工作,做到生态建设和生态脱贫相结合。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绿化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积极组织参与造林绿化,部队、中央企业等驻青机构做好管辖区域内的绿化工作,文化、广电、宣传等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意识。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建立植树造林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国家重点工程投资为抓手、地方投资为主导、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的国土绿化的投融资体制。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把造林绿化投资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有效整合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领域专项资金。搭建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组建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逐级搭建政府购买林业生态建设服务平台,作为我省国土绿化的重要投融资主体和经营实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造林项目,积极推行PPP模式。合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方式,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境外资本支持国土绿化工作。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切实增加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覆盖面。探索尝试发行绿色债权,拓宽资金来源。


(五)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平台,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节水灌溉造林、退化土地治理等技术攻关。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优质抗逆的林木植物新品种,支持和鼓励使用优良种苗造林。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造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结合科技项目的实施,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六)依法保障国土绿化。严格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禁牧令》《禁垦令》《禁伐令》《禁采令》等法律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绿地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强化林业部门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能,严格使用林地、绿地审批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水平。加强森林防火,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配备防火设施设备,提高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和火灾扑救能力。


(七)建立考核督查机制。要把全省国土绿化行动年度绿化任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强化任务分解、指导督查、现场交流和考核通报。建立健全国土绿化行动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对在国土绿化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项目安排、资金划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


1.青海省2018-2020年国土绿化按县任务安排表


2.青海省2018-2020年国土绿化按工程项目安排表


3.青海省国土绿化2018-2020年投资估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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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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