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22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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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政办〔2016〕2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人员素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发挥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会计法》的贯彻落实,我省会计工作环境和氛围明显改善,会计职能作用得到加强,会计改革逐步深化,整体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与适应形势变化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相比,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日益凸显,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和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健全;会计准则和制度落实不充分,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缺失;基层会计人员匮乏,推进会计改革工作主动性不强;会计监督不到位,违反财经制度和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以上问题不仅弱化了一些单位和企业的正常财务管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会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会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推动会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会计工作的紧迫感,转变观念,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扎实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二、提升站位,明确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基于会计工作在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下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全面加强会计工作,强化会计职能,优化会计队伍,完善会计管理体系,培育会计服务市场,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全面推动会计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会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上述会计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会计准则和制度,规范和完善会计工作流程,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依法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引导和促进会计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内部治理,促进执业行为规范化。二是服务发展。树立会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改革、服务行业发展意识,针对会计服务对象更加多元化的新形势,创新会计服务的范围、方式,全面提升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服务效能。三是强化职能。通过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对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记录、计算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开展会计数据分析,参与管理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四是创新转型。创新工作理念,实现会计与经济变革共同发展与良性互动,拓展会计领域,加快传统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步伐,从更广阔的视角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增强会计工作对经济活动的规划、决策、控制与评价。


三、夯实基础,积极推行会计基础规范化


(一)健全会计机构。严格按照《会计法》相关要求,根据会计工作业务量、单位规模、管理要求等因素设置会计机构;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大中型企业、医院、高校等要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总会计师。


(二)规范会计核算和岗位设置。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设置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定期进行账实、账账、账证、账表核对,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规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三)完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健全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针对会计资料无纸化和会计档案电子化的发展特点,严格会计档案归档、查阅、复制、销毁、移交等程序,确保会计工作和档案管理的时效性和连续性,提高会计档案质量和安全。建立会计档案统计分析机制,提高会计档案数据的利用效率,为单位决策和管理服务。


(四)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会计核算信息化。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机融合,为单位决策、管理和价值创造服务,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控制职能。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会计信息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一)严格会计人员任职条件。落实《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合法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任何单位不得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得提拔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财务会计部门的负责人。


(二)完善会计人员动态监控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会计专业人员档案管理和会计人员信息库,建立会计人员任用、调动、交接向同级地方财政部门备案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情况应向省财政厅备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内部轮岗制度,相关部门要逐步推行会计人员在各部门间的交流使用。(三)抓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化,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理念弘扬、行业自律、督促评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提升会计社会公信力。探索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建立不良信用后果惩戒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约束和管理,促使会计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


(四)实施会计人才战略。遵循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跟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筹推进会计人员分类分层次培养,形成多元化会计人才继续教育和培养机制。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分类选拔培养100名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和全省会计领军人才的,在会计先进评选、职称申报、职务晋升中优先,并可优先申报全国或全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专家等。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和需求,积极培养民族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能手,充实基层会计人员队伍,优化会计人员结构,提升会计人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深化改革,积极推动会计工作转型


(一)强化会计职能。在积极发挥会计核算、经济活动监督等基本职能与作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会计在服务单位内部管理、支持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职能,通过参与制订企业发展战略和实现部门职能的财务措施、协同制定部门业务规划和预算、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途径,进一步加快会计工作转型步伐。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会计工作,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引导,通过激励机制和氛围营造,支持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单位决策与管理。财政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大会计制度和规章的宣传解读,协同会计团体引导会计转型,加快推进会计改革。审计部门要结合开展审计工作,就发挥好单位会计职能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会计工作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各单位要重视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监督会计人员合理规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管理决策中的作用,促进会计职能进一步强化。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政策,更新观念,在规范执业的同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扎实做好会计数据分析,积极参与管理决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落实会计准则。各企业要按照新会计准则及细则的规定,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力争在2018年前在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加强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功能,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处理机制,增强会计核算的科学性。要把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作为重要任务,各部门从政府会计主体、会计目标、核算体系、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不同角度规范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促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相互联结、融合,确保2017年政府会计相关准则的顺利实施,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三)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职责和管理架构,以量化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导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完善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建立、有效实施,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和部门公共服务效能及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在健全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到2018年,基本建成与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发挥财政部门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加大培训引导力度,促进传统记账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发挥会计团体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行业支持作用,通过培训、案例分享、理论研讨等推动会计信息在单位管理中的运用;突出各单位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做好管理会计的推广使用和信息反馈,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采取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方式,在整体推进管理会计理论体系、指引体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用3-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分行政事业和企业类分别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理财、管理和决策转变。


(五)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拓展业务范围,在加强本省会计人才培养、鼓励现有会计人员迅速成长的同时,积极引进外来人才,充实注册会计师队伍,落实会计师事务所信用体系,实现我省注册会计师总体规模的稳定和发展,改善和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注册会计师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操守,独立执业,切实发挥审计、鉴证和服务作用。相关部门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规律和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要探索监管新机制,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后的后续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积极培育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促进会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六)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代理记账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代理记账行为,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大力培育会计服务市场主体,规范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服务,积极推进代理记账公司发展。要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专业服务力量,有效扩大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范围。要探索建立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新模式。


六、强化保障,确保会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协调会计管理机构、会计行业组织等共同推进会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促进全省会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单位作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主体,要认真抓好会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大力开展以会计诚信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表彰优秀会计人员。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政策引导、法规约束、培训交流、信息服务、监督检查等措施,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各单位要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加大会计人员培训力度,为会计人员充分履职创造条件,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充分行使会计职能,真实、完整反映经济业务活动,为保证和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三)狠抓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提升监管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绩效考评。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机制,同时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会计行业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积极宣传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制度规定,推荐和介绍会计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有效做法。各地区、各部门对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要认真总结,积极交流推广,营造重视、关心会计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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