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20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4 05:23:5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6〕20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农牧厅《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


省农牧厅


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农牧业工作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12号)精神,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抓好“调整结构、降低成本、补齐短板、创新机制”四大重点任务,奋力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乐业增收、农牧区绿色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一、调整结构,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


调整结构的重点是确保农牧民口粮基本自给的前提下,着眼于国内外农畜产品供求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弱势产业压规模、去产能,优势产业提质量、促融合。


(一)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牢固树立围绕需求、围绕消费进行生产和调整的观念,按照“减麦扩草、稳油增蔬、控薯护药”的思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品质和单产,全力打造粮油种植、果蔬、沙棘枸杞3个“百亿元”产业。


调减东部浅山区、柴达木盆地小麦种植,稳定互助杂交油菜制种面积;控制乐都马铃薯繁种面积,加快马铃薯主食开发;稳定湟中等川水地区蚕(豌)豆生产基地,适度发展海西藜麦、玉树芫根等特种作物,增加海南、海北等主产区粮饲兼用型青稞种植。巩固湟水河流域“菜篮子”生产能力,提高沿黄流域及海西等蔬菜基地产能,强化省外蔬菜调运基地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有效增加冬季蔬菜市场供给。调整饲草生产布局,推进“粮改饲”为重点的草产业发展,扩大民和、湟源等东部山区优质饲草料生产,增加饲草料供应和贮备。大力保护各类高原野生植物资源,深度开发柴达木枸杞等中藏药材。


(二)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按照“稳定生猪、发展牛羊、适度特种养殖”的思路,以规模经营、标准化养殖、绿色化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草牧业,构建循环农牧业生产体系,打造畜禽养殖“百亿元”产业。东部特色种养高效发展示范区以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为抓手,完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稳定生猪、奶牛生产,大力发展农区肉牛肉羊养殖,适度发展肉蛋兼用型鸡、獭兔等特种养殖,扩大优质、高效、安全、特色畜产品市场供应。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坚持草业先行,以牦牛藏羊为重点,建设草畜联动循环畜牧业示范基地,推广高产实用养殖技术,发展循环农牧业。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保护马、稳定羊、发展牛,加大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发展有机畜牧业。


(三)增加渔业新品种供给。坚持水生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并重,着力打造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继续开展青海湖封湖育鱼行动,扩大青海湖裸鲤、黄河花斑裸鲤等高原特有鱼种增殖放流规模,加快渔业资源恢复。支持渔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联合,建立冷水鱼健康养殖标准。充分利用龙羊峡、李家峡等沿黄干流水域,合理控制水体养殖强度,在确保水环境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冷水鱼网箱养殖,同创青海三文鱼品牌,建成国内最大的鲑鳟鱼网箱养殖基地。改善渔业企业加工装备条件,建设共和、贵德、尖扎、化隆等县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和沿黄高原渔村,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国际国内渔业科研交流合作,提高渔业制繁种能力,扩大海西可鲁克湖和东部人工池塘等宜渔水面生产规模,着力增加水产品产量,丰富水产品供应。


(四)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推广服务体系和生产操作规程制修订。紧贴果蔬生产园、畜禽水产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奶站等生产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和示范创建。健全市(州)、县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加强速测能力建设,加大农牧业投入品源头管理,强化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健全完善农产畜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经常性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广畜禽健康养殖方式,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强化检疫监管措施,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开展病原学检测与跟踪调查,加强应急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严防死守速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质量安全。


(五)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紧扣“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加大特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夯实一产基础,为二产提供优质原料保障,为三产创业提供发展奔头和乐业机会。围绕十大特色产业,重点培育农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构建链条完整、功能互补、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融合机制,与农牧民合作社建立产业联盟,带动“接二连三”,让农牧民分享增值收益。实施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工程,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试点,支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企业在现代农牧业示范区集群发展。以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发农牧业“生产、生活、生态、示范”多种功能,发展生态农牧业、休闲农牧业、都市农牧业、创意农牧业,保护和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村落,加强路线设计、品牌培育和产品推介,发展休闲观光示范点100个,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和延伸“接二连三”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综合效益。


二、降低成本,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


降低成本的重点是针对农畜产品价格“天花板”,节约要素投入,减少各种支出,打造品牌,搞活流通,提高规模效益,助力新型经营主体转动能、挖潜力、提效率。


(六)节约农牧业生产费用。确保农业生产用地,严守耕地保有量831万亩、基本农田666万亩红线。围绕节本增效,以节肥、节药、节水、节种为重点,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节约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制定农用地膜地方标准,推广可降解农膜应用,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发有机肥,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85%、60%以上。推广滴灌喷灌技术,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稳定发展种业,分区域分作物建设优势种子生产基地60万亩。推广适宜农业地块地形、畜牧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和机械化生产技术,着力降低劳动力成本。


(七)降低农牧业服务成本。推进农牧业“放、管、服”改革,支持省市县三级农牧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互通,高效运转,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进一步落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用地、用电、用气、物流、社保、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清理服务收费项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税费负担。精简审批手续,推行备案制,减少收费管理环节,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实施各类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并向农牧民合作社成员延伸和倾斜,降低农牧业项目实施与管理成本。建立“1+N”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与各类金融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扩大担保额度,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切实帮助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减轻抵押负担,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源节流,抓好精细化管理,加强生产技术改造,减少各类物耗损失,实现节本增效。


(八)提高农畜产品流通效率。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鼓励牛羊肉、油料、乳制品、枸杞加工、果蔬生产企业率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降低农畜产品流通成本。培育一批专业化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在市(州)、县、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铁路、公路、机场等主要交通沿线的关键物流节点,高起点改造或新建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商贸服务等流通设施,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发展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支持农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建设。率先支持一批农牧民省级示范社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在西宁等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畜产品直销网点,促进肉蛋奶菜等主要农畜产品产销衔接。依托援青省市的市场优势,开发展销窗口,办好展会,建立联合经营机制,开辟农畜产品绿色通道,让青海产品走进更多城市,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合作模式,引导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助推企业“走出去”,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建设国外农畜产品加工储运基地,扩大藏毯、清真牛羊肉、中藏药材、民族工艺品等特色产品贸易。


(九)打造高原农畜产品品牌。实施品牌提升计划,主打“高原、绿色、有机、富硒、无公害”牌,以品牌担保品质,以优价激励优质,增加市场紧缺农畜产品供给,扩大中高端产品生产,着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着力打造“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枸杞之乡”等区域品牌,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品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力争全省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认证总量发展到800个以上。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5个以上。新注册中国驰名商标6至10个、青海省著名商标30个以上。加大品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成品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50个以上。加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力度,引导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200个以上。


(十)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通过土地草场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依法规范流转土地草场经营权,促进资金、资产、技术、品牌、劳动力等要素融合,实现承包土地集约经营。鼓励引导农民自愿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培育壮大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牧业产业链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依托特色产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改变农牧业生产“小、散、弱”的格局,通过扩大规模实现节本增效。到2020年,家庭农牧场达到450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达到500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家、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7.5万人。全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农牧户参与专业合作社占比达到50%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产业化带动农户占比达到6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


三、补齐短板,增强农牧业发展后劲


补齐短板的重点是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围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对症开方下药,发展农牧业、繁荣农牧区、富裕农牧民。


(十一)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农区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抓手,高标准建设种植大田、日光节能温室、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果蔬生产标准园、休闲农庄等基地,着力完善水电路及仓储、加工、物流等配套设施,提高农牧业现代化水平。牧区以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畜棚、轮牧围栏、人工饲草料基地、贮草棚、青贮窖、动物防疫设施、饲草料加工等建设,做实合作社。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的特殊保护,新建田平整、渠配套、路畅通、林成网的高标准农田270万亩。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认真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修复草原生态。深度实施“1+8+10”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行业扶贫专项方案,抓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施策,精准脱贫。


(十二)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实施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加速构建适应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立足产学研结合、研推用一体化,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界限,面向国内外科研院所和农牧业科技企业,联合创新一批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研发平台。探索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机制,完善科研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优先补齐农牧业科技短板,加快“弱鸟先飞”、“弯道超车”,实现全局性、关键性应用技术“一步到位”,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发挥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和科技支撑作用,继续实施“1020”等重大科技支撑工程,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迈出新步伐。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开展牦牛、藏羊和冷水鱼蟹高效养殖、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中高端农畜产品精深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一批实用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大农作物育种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原特有作物新品种(系)和服务生态建设的优质牧草品种。


(十三)培养实用型人才队伍。推进“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充分发挥农业援青合作交流平台的“引智、引才、引资、引服”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请进来”一批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传帮带”培养一批本土人才、“送出去”培养一批应用型人才,壮大农牧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本土人才和外地人才相互补充、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相互衔接的人才支撑体系,补齐农牧业发展缺人才、缺技术的短板,为农牧业发展插上人才翅膀。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能经营、善管理、高素质的农村实用人才,解决好带头人问题。创新培训方式,培育一批愿承接、善应用、会推广的新型职业农技员,解决技术能人问题。积极开展“双创”活动,支持众创空间和能力孵化器建设,创建创业平台,做好信息服务,提供创业园地,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使农牧业农牧区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天地。


(十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农牧业公益性服务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衔接有序的多元化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扩大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范围,开展保姆式、菜单式、超市式等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生产性服务,推进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动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服务。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范围,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农牧业在线化和数据化为目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计划,补齐农牧业信息技术利用短板。整合信息资源,组建青海农牧业大数据平台,夯实智慧农牧业基础。率先针对集中连片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人工饲草料基地和水产养殖基地开展“3S”定位,围绕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智慧农牧业示范园区,开展精细化管理。完善12316平台建设,推进掌上农牧服务。建立以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发展农牧业新型业态。建设省、市(州)、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推进行政管理在线化。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农牧业遥感中心,推进业务工作可视化管理。


四、创新机制,增添农牧业发展活力


创新机制的重点是稳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破解制约农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保障制度供给,衍生农牧业永续发展动力。


(十六)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土地和牧区草场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充分释放土地制度在解放和发展农牧区社会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方面的巨大潜力。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流转“非农化”,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开展牧区草场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推进农牧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农牧民股份合作,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建立健全交易、监管、收益分配制度,促进集体资产盘活、保值增值。推进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农牧民合作社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有效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垦企业改革,鼓励企业联合联盟联营,抱团建设大基地,发展大产业。全面深化国有林场、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农田水利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激发农牧业发展内生动力。


(十七)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支农资金切块下达,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进一步减少条条支出、扩大地方块块支出。提高补贴增量,争取设立农牧业生产成本补贴、新品种选育补贴、标准化生产补贴、主要农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补贴、粮改饲补贴等一系列农牧业支持保护补贴,新增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牧业总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牧区的比重高于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牧业建设的增量高于上年。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方式,推广PPP等新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全面落实“三补合一”政策。深度挖掘生态红利,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扩面推行补奖资金与保护业绩考核挂钩。争取发行生态建设债券,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农牧民收入直补政策。采取资本金注入、公私合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加快成立农牧业投资公司,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农牧民创业引导基金等专项建设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发展新型产业联盟。


(十八)完善金融与保险政策。创设更多面向农牧民的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社会性金融组织,形成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为一体的农牧区金融体系,实现金融网点全覆盖。创新抵押产品,推进土地草场经营权、农牧民住房财产权、大型农机具、林权、农牧业生产设施、农畜产品期货等抵押贷款试点,充分发挥省农牧业担保公司和“授信池”的作用,以支农资金贴息撬动金融支持。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发展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农牧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争取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农牧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扩大保险范围和覆盖面。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新产品,提供多种保费保额选择。完善农牧业再保险体系,建立农牧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完善农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政策调整弹性,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继续执行并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十九)搭建制度创新大平台。按照“先行试点、示范推广、全面提升”三步走思路,整合生产要素,做实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落实以草定畜,加强部门联动,创新草原生态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草畜联动、集约化草地生态畜牧业经营、多元化服务、产业化发展六大新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加快推进创建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强化理念引领,创新驱动、资源整合和政策支持,以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推进大通、互助、门源、海晏4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乐都、尖扎、德令哈等1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创建1至2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发挥示范区的探路先锋和改革排头兵作用、制度创设和模式孵化器功能,示范引领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


(二十)强化农牧业法治保障。结合农牧业实际,坚持查缺补漏,填补建章立制空白,及时修订不适应新理念、新形势发展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农牧业农牧区发展法规体系。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合理放权、有效控权的思路,完善负面清单,减少制度抑制,精简农牧业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改善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强化职权划分,调剂编制,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县级为重点加快执法力量整合,落实执法工作经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农牧业执法职能。切实加强农牧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各地各部门要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宣传引导,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全程跟踪问效、督查和考核评价。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58894.html

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