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18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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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6〕18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的批复》(银办函〔2016〕30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张光荣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朱龙翔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建华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
吴 海 省金融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梁世鹏 青海证监局局长
谢 磊 青海保监局局长
郭小明 青海银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杨 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薛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许 淳 省科技厅副厅长
左玉玲 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全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罗保卫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于 杨 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
孙文龙 省农牧厅副厅长
朱小青 省商务厅副厅长
钟海育 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区、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林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金融办副主任吴海、青海银监局副局长郭小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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