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17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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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6〕17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6日




目录


第一章发展基础………………………………………………(4)


第一节发展成就…………………………………………(5)


第二节发展环境…………………………………………(9)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3)


第一节指导思想………………………………………(13)


第二节基本原则………………………………………(14)


第三节发展目标………………………………………(16)


第三章主要任务……………………………………………(17)


第一节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17)


第二节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4)


第三节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27)


第四节大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31)


第五节不断深化商务领域改革………………………(39)


第四章重点工程……………………………………………(43)


第一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43)


第二节现代商贸服务创新示范工程…………………(45)


第三节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工程………………………(46)


第四节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工程……………………(47)


第五节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48)


第六节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工程……………………(48)


第七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工程…………………(50)


第八节“一带一路”建设工程………………………(50)


第五章保障措施……………………………………………(51)


第一节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51)


第二节加强商务发展政策支持………………………(52)


第三节加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54)


第四节建立健全商务规划实施机制…………………(55)


青海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131”总体要求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青海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对我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部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新时期全省商务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保障措施,指导行业发展方向,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商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青海商务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历史时期。五年间,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机遇,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坚持把商务工作放在“三区”建设战略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风险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对全省商务发展阶段和规律的认识,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积极推进绿色消费,着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全省商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发展成就


---商贸流通业实现新发展。“十二五”时期,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5亿元,年均增幅14.3%。2015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1亿元,同比增长11.3%,比2010年实现翻一番,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26%提高至2015年28.5%。全省先后实施标准化市场改造、农超对接、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383个,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145个,其中交易额超过亿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24个,农家店覆盖全省100%的县、90%以上的乡镇、85%以上的行政村。批准成立全省首家内资直销融资租赁企业和6家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电子商务、网络零售异军突起,近三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达189.2亿元、264.06亿元、336.5亿元,年均增长突破36%,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40.9亿元、73.96亿元、106.14亿元,年均增长超过57%。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海北州电商馆、海西州柴达木电商绿洲、乌兰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相继建成投入运营,全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对外贸易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1.4亿美元,年均增长19.6%,其中,进口21.3亿美元,同比增长48.9%,出口50.1亿美元,同比增长164.2%,2013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14.03亿美元,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2015年全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9.35亿美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0.6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国第4位。黄南州、果洛州实现进出口贸易零突破。以硅铁、碳化硅等资源加工型为主的骨干产品,藏毯、民族服饰、特色纺织、农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民族文化等为主的高原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框架基本形成,高耗能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由2010年的32.3%下降到8.1%。在中亚、南亚、中东等地区建成10个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中心。大力引导居民境外消费回流,培育建成9个综合性进口商品展销平台。


---双向投资合作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累计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1家,投资总额25.18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2.9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4亿美元,融资租赁和金融期货领域利用外资实现零的突破,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占比由2010年的5%提升到2015年的66%。外商投资涉及种植养殖、融资租赁、光伏发电、食品加工、旅游开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销售、天然气和LNG生产加工等领域。积极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战略投资,全省非金融类境外实际投资1.12亿美元,电网改造、公路建设、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等领域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达6.6亿美元,均有较大增长。


---“一带一路”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一带一路”统领全省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成功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合作圆桌会议”、“丝绸之路经济带地毯产业合作与发展圆桌会议”、“青海-土库曼斯坦经贸合作圆桌会议”,达成一批合作协议和经贸合同,部分合作项目正在抓紧逐步实施。在俄罗斯、蒙古国开展农牧业、资源开发务实合作,在马来西亚开展旅游、餐饮、房地产投资合作。2015年我省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到4亿美元,同比增长15.5%。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本建成,成为青海省建成的第一家海关保税监管场所。黄金口岸国际物流中心、进口商品馆等项目建成运营。成功举办“中国青海(越南)商品博览展”、白俄罗斯“青海特色商品展示会”等境外经贸活动。西宁至曼谷、首尔、台北等4条国际(地区)航线正式开通。


---商务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有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整合为11项,精简幅度达79%,制定公布了商务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管理,对境外投资企业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研究出台深化对外贸易及投资体制改革、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1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内外贸持续发展的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财政专项资金与金融资本合作等模式,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十二五”期间,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带动社会投资25.48亿元。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全面开展,肉类蔬菜及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项目在我省共和、互助、祁连、湟中4县落地。创新办展方式,取消“清食展”、“藏毯展”开幕式,简化活动程序,展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藏毯展”荣膺“2014年度中国十佳优秀特色展会”殊荣,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跨入国际知名展会行列。


---争取国家支持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3.36亿元,其中,国家支持农产品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8.3亿元,实施了300多个内外贸重点建设项目,南川工业园藏毯基地、西宁民族服饰及用品基地、海西绿色食品保健品基地等3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基本建成,朝阳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宁航空口岸建成运行,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中药材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内外贸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节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国际和国内、长期和短期、结构性和周期性矛盾相互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国际经济形势发生新变化,总体上有利于我省商务经济发展


(一)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有利于我国发挥更加积极的影响。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转型步伐加快,发达国家致力于改变借贷消费模式,吸引制造业回流,扩大实体经济比重;新兴经济体致力于扩大国内需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国际经济秩序正在调整重组。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一些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带来变数,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二)服务业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从近几年世界经济调整转型趋势看,服务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复苏增长的新动力。当前,服务业占全球经济总量的70%,而且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快速发展,比重不断提高,在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服务业所占份额也在持续提高。随着服务业在高附加值、大就业容量、低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认同,服务业发展已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综合实力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路径选择。


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新常态成为商务经济发展基本层面


(一)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稳中提质、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阶段,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持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世界第一,人民币跃升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纳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了更好条件。


(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经济发展作出重大战略调整,从促进经济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发展轨道,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开始进入个位数增长换挡期,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酝酿新突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催生的互联网+、分享经济、3D打印、智能制造等新理念、新业态蕴含着巨大商机,必将对商务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促进现代商贸经济高度融合发展。


(三)改革开放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将创造新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改善,将不断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将激发广大经济主体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发展活力;特别是国家积极推进新一轮扩大开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将复制推广到全国各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进入实施阶段。这些重大机遇将为青海商务经济的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空间。


三、青海经济步入转型发展时期,商务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一)我省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35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417亿元,年均增长10.8%;人均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24115元增加到2015年的41252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11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67亿元,年均增长19.4%;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1934亿元,年均增长28.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350.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91亿元,年均增长14.3%;经过“十二五”发展,我省经济总量和实力不断提升,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能正在孕育形成,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二)重大发展战略将为我省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程、农牧区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已全面实施,广大农牧区在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发展等方面获得长足发展,将为我省商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提供新的空间。


(三)改革开放将为商务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十三五”时期我省财政、金融、内贸流通、城镇化等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特别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完善。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使我省由内陆腹地转向开放前沿,商务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商务经济健康发展。


受经济发展、市场环境、结构性矛盾、区位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综合影响,我省商务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商贸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消费带动能力较弱,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我省商贸经济内需不旺、外需不强的局面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商务经济面临的外部困难较多。二是商务发展整体层次较低。区域城乡发展很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传统营销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商贸流通企业规模较小,产业关联度低,辐射带动能力弱,新兴业态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所占比例较低。三是开放发展能力不强。全省尚有部分地区仍未开放,对外开放互联互通基础薄弱,对外合作交流层次不高、规模偏小,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企业、产品、人才等支撑能力不强。外商投资规模小、层次低,对外投资合作尚处在探索阶段,双向投资能力不强。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十三五”时期,商务发展既要沉着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风险挑战,更要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准确把握商务发展的基本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推动商务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131”总体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并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坚持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全面深化商务领域改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城乡流通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着力在扩大内外两大需求中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在整合内外两种资源中增创新的发展优势,在利用内外两个市场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着力构建对外开放空间格局,形成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力争实现商务发展环境、商务经济竞争力和对全省发展贡献率的同步提升。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商务发展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以创新驱动带动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紧密结合,使提升传统优势与培育新优势更好结合,推动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信息化与流通现代化融合发展,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以电子商务引领流通业变革创新,促进消费模式、商业模式、流通业态和方式创新发展。通过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创造新供给,释放新的市场需求,形成发展新动力。


---坚持协调发展,加快商务结构调整。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国内市场规模和潜力大的优势,综合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贸易结构、资本结构、市场结构、要素结构以及空间发展结构的全方位优化。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发展内外贸结合市场,促进内需和外需互动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在扩大贸易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优进优出,使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相互促进。注重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商务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绿色发展,增强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商务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商务发展各领域,积极发展绿色商务,推进商务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高效流通、绿色流通,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引导绿色生产。通过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旧货流通,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拓展绿色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商务经济绿色化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用全球视野配置资源要素,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扩大一般制造业、服务业开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拓宽开放领域。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对外开放由简单买卖型向相互投资复合型转变,塑造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商务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共享发展,增强商务服务民生的功能。共享是发展商务经济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把共享发展作为商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商务发展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便利、实惠、安全的消费环境,鼓励和支持就业容量大、关系百姓生活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社区商业和家政、养老服务等行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节发展目标


综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国商务发展态势,“十三五”期间全省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消费水平稳步增长。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拓展新兴服务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费市场规模。


“十三五”期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2020年力争突破1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00亿元。


---对外贸易较快发展。坚持挖掘出口潜力,扩大进口规模,优化进出口结构,提高自营进出口比重,力争实现出口产品从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高附加值产业制成品为主,在中亚、西亚、南亚等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速年均增长10%左右。


---双向投资合作较快增长。立足民族、产业和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取得明显进展。“十三五”末,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亿美元,年均增长10%。对外投资合作量突破10亿美元。


---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全面展开,外贸依存度、资本开放度、经济外向度得到全面提高,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推进、功能完善的对外开放空间格局,努力把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


---商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加快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内外贸协调联动,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投资、消费、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


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动力、大众创业就业的新平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领域、传播优秀文化的新载体。


一、加快现代内贸流通体系建设


积极适应经济由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构建内贸流通体系,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实现线上线下、产业链上下游、城乡融合发展。


(一)优化区域流通网络布局。积极推进物流节点城市(镇)建设,按照“物流区域-物流大通道-物流枢纽城市-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布局模式,把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家级和省级区域性物流节点。以西宁为中心,辐射带动环湖地区、三江源东部区域,形成东部物流区;以格尔木为中心,辐射带动柴达木地区、三江源西部区域,形成西部物流区,构建横向由东部物流区和西部物流区组成的大格局。积极参与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朝阳物流园区建设成为现代生活资料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聚集区,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成为集货物集散、商品配送、保税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物流中心,西宁城南、海东工业园区建设成为藏毯集散地、轻工业加工物流集散地,青海循化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建设成为全省清真食品基地。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集运输、仓储、信息交易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园区,重点建设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


心、青海朝阳物流园区、西宁多巴物流园、格尔木物流园、察尔汗物流园、德令哈物流园等一批现代物流园区,通过物流企业的规模化经营,整合物流企业功能和共享业务资源,不断提升物流企业集聚化水平。


(二)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投资与运营分离、硬件与机制并重、省上与地方联动,实现公益性和市场化双重目标。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三年改造计划,加大各类农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建设力度。在西宁、海东等城市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在各州、县(区)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牧区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乡镇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实现市场布局合理、质量安全可靠、季节供应均衡、农产品损耗率至少降低15%的目标。


(三)大力培育流通市场主体。加强流通企业跨区域合作,鼓励省内流通企业引进、吸收先进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便民服务网点,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提高商贸物流配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力争打造1-2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区,培育10家左右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积极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实施“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在全省快速消费品、农畜产品、药品等批发零售企业,各选择1-2家开展标准化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提高物流配送标准化、单元化水平。


(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争取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试点,在全省农畜产品主产地、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城镇建设改造一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5家以上,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冷库库容达到50万吨。农畜产品冷链流通比例达到10%左右。


(五)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省再生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商场、进园区“五进”工作,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目标。加快建立农牧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农牧区设立回收点、分拣加工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到“十三五”末,基本构建起集回收、拆解、分拣、加工、交易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省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率达到70%。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责任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衔接。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改造力度,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着力打造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


(一)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以西宁市、海东市为重点地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设施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机制快速发展。结合东部城市群建设,以西宁市国家综合改革试验点为契机,积极引进沃尔玛、万豪国际酒店等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和品牌,加快建国综合商务区、海湖总部经济区等13个集中区建设。加快青藏高原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等项目建设,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


(二)加快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支持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档次。突出特色商业区(街)生活性服务功能,探索建设商务休闲、夜间休闲、旅游休闲等特色街区,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及休闲功能融合,力争全省50%的县城建成一条商业步行街。


(三)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会计事务、法律服务等行业,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家政服务体系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西宁、海东、海南、格尔木等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建设家政服务站点15个以上,培育家政龙头企业5家以上,逐步完善覆盖全省家政服务网络。规范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行业和领域管理,促进行业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四)不断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直复营销、品牌捆绑、批零结合等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发展拍卖、竞买、直销、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等新型销售方式。鼓励发展大众餐饮、品牌餐饮、特色餐饮,加快化隆“拉面经济”品牌培育,推进餐饮业连锁经营。支持全省主要旅游城镇建设特色美食街和美食广场,培育餐饮业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完善餐饮业评级认定标准,深入挖掘“青海老字号”资源,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育50家左右。


三、着力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鼓励信用消费、大众化消费、绿色消费,引导境外回流,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积极拓展信息、绿色、住房、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六大消费领域,以保障居民生活服务供给为重点,促进生活性服务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依托省内大型展会和重大文体活动,组织大中型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促进活动。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进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信贷消费发展,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加强社区和农牧区生活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便利店等新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娱乐、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挖掘大众化服务消费潜力,推进大众餐饮、经济型酒店、社区便民生活等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服务发展,引导和促进合理消费。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培育一批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酒类、肉类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不断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


四、完善商品市场供应体系


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完善市场调节体系,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采购、跨区域调运、储备投放、进口组织、限量供应、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建立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积极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主体多元化。强化市场预测预警,提高监测样本企业质量,优化样本结构,逐步完善覆盖全省的统计监测体系,科学引导市场预期,确保市场健康运行。采取政府适度投入、企业积极参与的方式,组建国有控(参)股流通企业,培育具有集中采购、跨区配送能力的大中型农畜产品经营主体,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


第二节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一、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发展各类主体参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流通新兴业态,以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转变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支撑,以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模式创新、品牌培育为抓手,以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为路径,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大数据战略,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供应链、物流链、价值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使电子商务在服务民生、促进消费、增加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推进电子商务重点应用


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金融和跨境电子商务,推动“互联网+”发展,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基本实现主要领域电子商务全覆盖。


(一)大力发展农牧区电子商务。依托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以湟中等4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龙头,每年争取将我省4-5个县列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牧区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州依托当地特色农牧业,开展农牧业信息化主动服务,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产供销一体化的农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推进农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开展电子商务进“万村千乡”工程,推动面向农牧民的生活服务、休闲娱乐、旅游、金融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力争5年内实现全省主要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城市(城镇)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相关增值服务,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推动药品、家政、餐饮、旅游、住宿等便民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全省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


(三)着力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移动智能化、网络化服务,构建全渠道、全天候互动服务平台。推动批发零售传统商业企业转型和模式创新,鼓励零售企业加快向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转变,从经营商品向经营“商品+服务”转变,提高自营比例。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旅游、住宿、票务、维修等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电子商务技术,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鼓励省内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大我省地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规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促进金融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强个人理财、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等领域的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电子支付体系,改善农牧区支付结算环境。打造集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结合“宽带青海数字青海”建设,实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五)积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服务和监管体系,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充分利用我省与“一带一路”国家间达成的经贸合作协议,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


第三节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贸易结构,注重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创造新的贸易增长点,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自主品牌


实施“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培育计划”,依托我省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藏毯、特色纺织、高原特色农畜产品、高原特色林业产品、民族文化以及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出口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市场潜力大的骨干进出口企业。培育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达到20户,培育年进出口额100-1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40户。健全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对进出口孵化促进机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培育新的外贸主体。实施“出口自主品牌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重点培育藏毯、枸杞、民族用品、民族文化等特色自产出口商品品牌,打造10个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行业性国际品牌;培育15家外贸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0家外贸企业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做好20家枸杞生产企业枸杞有机认证试点工作,2家以上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或制定青海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青海特色产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国内外注册,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认证,建立完善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先进管理体系认证和生态原产地申报工作,建设好枸杞、藏毯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境内外知名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我省特色行业性国际品牌。引导企业增强与品牌推广机构的合作力度,加大我省出口自主品牌国际市场宣传力度,着力提高自主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知名度和出口比重。


二、着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实施优进优出战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提高自营进出口比重,规范推进代理贸易,实现进出口平衡发展。


(一)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实现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依托我省十大特色产业,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藏毯、民族用品、特色农产品、生物制品、特色文化产品等国家级、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设13个面向国际市场、特色鲜明、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动产业集聚优势转化为出口竞争优势。


(二)加大贸易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进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发展转变,巩固和扩大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尼等传统市场,加大中亚、南亚、西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分类指导,巩固铁合金、藏毯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地位,培育和扩大民族服饰、民族用品、特色文化产品、特色农畜(林、渔)等产品出口规模,提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按照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产业链合理分工的外贸发展新局面。进一步强化进口带动作用,完善鼓励进口的政策措施,支持进口消费品保税业务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原材料、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


(三)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扩大旅游、文化、金融等服务贸易规模。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模式,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三、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健全完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通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模式。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全面实现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基础上,逐步向“单一窗口”转变,实现口岸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通关便利化。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建立青海省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形成电子口岸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推进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出口退税工作协调机制、台账服务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规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工作,减少小额税款函调次数,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适度放宽货物贸易企业外汇管理分类指标阀值,降低企业外汇经营成本。简化合并服务贸易外汇收付单证审核,满足服务贸易用汇需求。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管理,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四、积极创建外贸促进平台


(一)加强展会和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培育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民族用品展览会等专业型展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和水平,推进展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打造成为内联产业、外接市场的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带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区域次区域组织开展的各类经贸活动,有计划地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青海商品展览会,利用相关国内外展会平台,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强国际营销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开辟我省特色产品的新兴市场,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建设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分拨中心、零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国外商贸流通企业或建设自主国际营销渠道,基本形成覆盖主要贸易伙伴的销售网络。构建跨境服务产业链,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和保障支撑体系,带动国内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三)加强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建设。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馆等模式,鼓励企业采取商品直销、国际采购-进口-自营销售、联营、跨境直邮、购物网站线下实体店等模式建设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增加一般消费品和生活用品进口,建设10个国际商城和进口生活馆。


第四节大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立足比较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总抓手,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低、对发展拉动作用不强等问题,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优化对外开放布局


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以国际友好城市为纽带,在政府高层互访、部门对口洽谈、企业深度对接、民间友好交流四个层面形成机制化,深化务实合作,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发挥我省独特的区位优势,按照“东进、西出、北上、南下”的思路,进一步拓展我省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一)深化向东开放。重点促进与日本、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在农业、旅游、环保、文化、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合作,引进发达地区对外开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承接太阳能、新材料、生物制品等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加强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积极推进兰西格经济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贸合作,积极促进一体化发展。


(二)着力扩大向西开放。充分发挥青海多元文化优势,面向中亚、中东地区开放,重点与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5国,沙特、科威特、阿联酋、伊朗等中东国家,白俄罗斯、捷克等欧洲国家开展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金融、民族产业、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开展旅游及农牧业综合开发。


(三)积极探索向北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与蒙古国、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开拓市场,开发资源。一方面,开发蒙古国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为我省优势产业提供原材料,开发俄罗斯农牧业资源,拓展我省农牧企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根据我省新能源、新材料、藏毯和农牧业等产业优势,在蒙古国、俄罗斯积极开拓市场空间。


(四)努力拓展向南开放。充分发挥传统经贸优势,积极融入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着力推进与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借助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积极开展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开拓新的市场和资源,扩大我省在亚太和东盟市场的影响力。


二、深化“一带一路”经贸交流合作


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扩大合作领域,促进协调发展,拉紧利益纽带,打造利益共同体,努力把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和新兴黄金旅游目的地。


(一)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各类商协会、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圆桌会议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合作联络处(窗口)。着眼西宁、海东、格尔木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积极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在已经建立友好缔约城市的基础上,加强与中亚五国、阿联酋、沙特、俄罗斯等国的沟通联系,建立友好省(市州)关系,加强经贸合作。


(二)促进重点地区“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务实的交流合作计划,打造西宁、海东和格尔木三个对外开放节点城市,不断深化我省与中亚、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加快形成内生增长与外向发展互补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三)加强区域协调合作。进一步强化西部省区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协调,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打造向西、向南开放的经贸共同体。广泛开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资源、民族产业、金融、教育、文化、旅游及农牧业综合开发交流与合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兴业,积极推进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等全产业链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高我省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业合作发展水平。引进国际性高端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制定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到海外承接服务贸易项目。稳定和拓展旅游等传统服务业出口,探索扩大金融、物流、通信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和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五)拓宽“一带一路”发展内涵。努力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人文交流,广泛开展教育、科技、金融、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合作,充分利用青洽会、环湖赛、藏毯展、清食展、文化旅游节等重要经贸文体活动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影响力,形成联系紧密、特色突出的经贸合作平台体系。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


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吸收外资与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结合起来,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全面进步结合起来,积极有效引进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


(一)加大工业领域利用外资力度。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实施,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能耗和处于产业高端的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商重点投向新材料、新能源、盐湖化工、高原生物、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特色农业等我省确定的战略新兴产业,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推进科技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省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吸引境外科研机构与我省共建国际化创新载体,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外商投资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结构,提高外资溢出效应。


(三)扩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吸引境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基金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与沿线国家主流银行同业授信、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业务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在境外发行债券、股票、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等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


(四)推动旅游业和农牧业对外合作。深化与重点境外旅游客源地的合作,巩固日、韩、东南亚、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等传统客源市场,进一步拓展中东欧、北美等客源市场,扩大国际旅游市场份额。引进外资和国际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加快农牧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外商投资从农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牧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


(五)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与相关国家互派留学生规模,鼓励有实力的高校联合办学,广泛开展丝绸之路沿线城市青少年交流互访活动。加强医疗卫生交流合作,在高原医学、中藏蒙医药、地方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密切协作关系。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提升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的层次和规模,积极与相关国家互办文体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境外商业演出和发展文化贸易,努力构建人文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四、加快发展对外投资合作


加快走出去步伐,坚持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引导各类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拓展外部发展空间。


(一)加大特色产业对外投资合作。充分发挥我省新能源、


盐湖化工、水电工程、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和产业合作,在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种植、食品加工、盐湖化工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土库曼斯坦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土库曼斯坦纺纱厂项目、马来西亚“凯云国际村”大酒店项目、尼泊尔昌财粮油精炼厂项目、俄罗斯农业养殖基地项目。引导“走出去”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强强联合、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联合共同体,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快对外劳务输出。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我省劳务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际市场能力,扩宽外派劳务渠道。支持劳务企业加强与承包工程企业的合作,通过项目带动项目分包,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推进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努力提高我省外派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加快开展西宁航空口岸货运业务,积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先行先试,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政策范围。推进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西宁综合保税区、青海国际保税购物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商品直销、国际采购-进口-销售等模式进口馆,以及机场口岸免税商店建设。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业务,拓展保税货物的展示、检测、期货交割等新型业务。推进大通北川工业园西宁综合保税区力争尽快投入运营。加快中国(西宁)国际绿色产业园、青海循化民族用品产业园、朝阳物流园升级改造完善功能,培育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西宁航空货运口岸建设,探索推动水果、肉类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经过五年发展,力争使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六、加快口岸开放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口岸开放,编制口岸开放总体规划,建全完善口岸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三互”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的合作对接,推进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之间的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提升西宁航空口岸货运能力,支持格尔木发展多式联运,承接口岸物流功能。不断增强口岸综合效能。加快口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转变口岸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多式联运,适时开通面向中亚和欧洲的货运班列。推动口岸向城市、城镇、重点通道延伸,带动临空经济区建设。推进口岸开放工作,力争开放格尔木、玉树等支线口岸。加大对国际航线的扶持力度,适时开辟西宁至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国际航线。


七、促进与周边区域协同开放


依靠青海特色优势,广泛开展区域协作,推进重点领域开放合作,实现与周边省区联动发展,形成产业合理分工、配套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协调保护、生产要素合理集聚的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


(一)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合作。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高端制造产业和补链企业,建设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台港澳等地区的合作,积极引进对外开放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承接太阳能、新材料、生物制品等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高技术产业。


(二)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加强与甘肃、新疆、西藏在能源资源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共同推进资源开发和转化;丰富文化旅游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市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交流合作,共同构筑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产业配套、产业融合为重点,积极推进兰西格经济区建设,主动接受成都、重庆、西安三大城市的辐射带动,加快融入以三大城市为核心的“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努力把我省建成发达地区、周边大城市相关产业的配套地、产业梯级转移的承接地和绿色生态农产品的供应地。


第五节不断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坚持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以开放意识主动融入全球化发展潮流,坚持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添发展动力与活力。


一、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商务领域改革,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优化双向投资结构,大力推动内贸流通和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


(一)深化商事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商务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合作领域和范围,探索新型资金支持模式。贯彻展览业改革政策措施,统筹各类展会活动,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企业搭建互鉴共赢平台。加大协调力度,在市、州政府机构改革中强化地方商务部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


(二)深化内贸流通改革。加快法治市场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推进内贸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大众创业就业的新平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领域、传播优秀文化的新载体。


(三)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着眼外贸产业结构、供需结构和要素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快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型商业业态,实现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双轮驱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改进提升外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省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通关效率,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覆盖面,丰富保险产品,确保我省进出口稳定增长。(四)推进外资管理模式改革。放宽外商投资领域,除乐动体育ldsports5.0 明令禁止的领域和行业,均向内外资有序放开。推进金融、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配合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对我省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保护政策。实行境外投资备案制管理,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鼓励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消费需求为中心,从扩大内外需求和优化供给两端发力,积极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建立健全消费引导机制。加大公益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和转变经营观念,主动研究消费者偏好和消费变化,适应消费者个性化需要,准确及时地将市场信息反馈生产,促进以需定产和供需匹配,引导生产提高供给质量,促进消费回流。二是加强流通环节改革。以信息化为手段促进流通方式改革,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促进生产与消费对接,降低流通成本。以标准化为基础提高流通质量,改变流通标准缺失、标准不统一的状况,加强农产品冷链、商业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流通的规范化。三是积极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引导流通企业逐步由单一贸易功能向集采供、货运、配送、贸易、金融、信息等服务功能拓展,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提升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形成跨行业、跨区域的流通链条,降低企业间的流通成本。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快法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商务经济发展。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清理取消含有排除、限定竞争内容的规定,建立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对农牧区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诚信企业“红名单”,并与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实行信用联合奖惩。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下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地理标志和农畜产品商标权利。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保护企业公平竞争及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对出口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指控和调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建设,依法处理垄断行为。


第四章重点工程


项目是保证“十三五”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撑。商务领域在“十三五”期间主要以PPP、招商引资、扩大民间资本等方式,谋划实施8大重点工程、129个重点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500亿元。


第一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


以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外贸为重点,以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完善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功能配套,建设市州县电子商务服务基地、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全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支撑服务、衍生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建设项目


积极争取商务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推动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州、县、乡、村建设。


三、电子商务货源基地建设项目


加强产销衔接,在全省主要城市和特色产业区建设10个集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货源基地,为商家提供国内外优质货源储备。


四、跨境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建设青海省电子口岸平台、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辅助监管系统、青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加工、展示销售直销中心,在省内重要城镇建设10个跨境产品线下体验店。加快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与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推动我省20户外贸企业通过跨境平台拓展海外营销渠道。


五、电子商务扶贫建设项目


在全省贫困县(市、区)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及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村网店和地产品品牌培育,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


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


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实训基地创建工作,建立青海省电子商务人才储备库,联合国内高校、企业、培训机构开展产、学、研及电子商务人才专项培训,完成5万人次的培训。


七、智慧服务业建设项目


通过云技术、大数据等手段推动“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智慧商圈、智慧社区,新建和改造1000个社区服务网点,推动批发、零售、医疗、卫生、养老、家政、旅游等服务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第二节现代商贸服务创新示范工程


在西宁市、海东市和各州府城市(城镇)培育集聚效应显著、服务功能完善、辐射范围广泛的中央商务区,以产业集聚区、商贸物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的商贸功能区,打造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服务良好的区域商业服务网络,促进全省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


一、城市综合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以西宁市为重点,支持建国综合商务区、海湖总部经济区等13个集聚区建设,加快西宁水井巷中央商务区、大连万达等城市综合商贸中心建设。结合东部城市群建设,积极引进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国内外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入驻,鼓励建设社区便利店和连锁超市等品牌经营项目。


二、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项目


改造25个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建设步行街、特色美食街和美食广场等。


第三节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建立与我省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绿色环保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提高商贸物流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服务水平。


一、农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加快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配中心、冷藏运输和冷藏配送等设施建设,新增冷库容量20万吨。


二、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在8个市州规划建设100个商贸物流配送站点,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模式。


三、托盘标准化建设项目


在50家规模企业建设改造标准化城市公共物流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与标准化托盘配套的通用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设备。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在8个市州建设7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7个分拣加工中心、140个回收站点。


第四节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工程


在市州建设改造一批骨干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健全完善家政服务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商贸流通销售网络体系。


一、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在西宁、海东、格尔木新建、改造5个一级大型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六个州府所在地建设6个二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县(区)、乡(镇)建设改造10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


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全省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在青南三州和环湖地区主要城镇建设家政服务站点,重点培育15个经营管理规范的员工制企业,形成健全完善的全省家政服务体系。


三、农副产品平价蔬菜店项目


在全省每个社区建设面积不少于40平米的农副产品平价店,共计建设500个。


四、青海精品之窗建设项目


在国内重点城市建设青海特色商品营销网络,继续扩大青海精品之窗建设规模,在国内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宁等大中城市开设100个“青海精品之窗”,拓展我省名优特商品销售渠道。


第五节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覆盖农牧区和大中城市的种植、市场、企业追溯网络,基本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追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保障食品安全。


一、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全省中药材种植基地、批发市场、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建立全省中医药流通追溯体系,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蔬菜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在海西、海南建立覆盖种植、屠宰、批发、菜市场、超市信息追溯网络。


第六节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工程


依托我省特色产业,建设一批面向国际市场、特色鲜明、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出口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出口品牌,推动产业集聚优势转化为出口竞争优势。


一、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加强对南川工业园区藏毯基地、海西州柴达木绿色食品保健品基地、西宁市民族服饰及用品基地3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西宁市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海西州德令哈枸杞产业、黄南州民族特色产业、海南州有机农牧渔产品、化隆县拉面经济、循化县民族服饰用品、互助县青稞酒产业等10个特色产业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二、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培育项目


重点培育高附加值硅铁、藏毯、坯绸、特色纺织、民族服饰及用品、新能源、新材料、高原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文化等特色行业出口企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年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达到20户,进出口额百万美元以上千万美元以内的企业达到40户。


三、出口自主品牌培育项目


重点培育藏毯、枸杞、民族用品、民族文化等特色自产出口商品品牌,打造10个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行业性国际品牌,培育15个外贸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0个外贸企业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10个企业获得国际有机认证或行业内认证,2家以上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或制定行业内标准。


四、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重点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在巴基斯坦、土耳其、沙特、阿联酋、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网络。


五、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建设项目


争取到“十三五”末在省内建成15个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形成高、中、低档消费全覆盖的进口商品销售体系,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提升我省消费档次和水平,引导省内居民境外消费回流。


第七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工程


推进“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馆模式,建设进口商品直营直销、国外餐饮等进口综合平台,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着力扩大“走出去”规模。


一、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


积极做好西宁保税区项目申建,在大通、湟中县建成保税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


二、青海国际保税购物中心项目


建设进口消费品的销售平台,为省内外商家提供保税仓储、保税展示、报关等综合服务;引进国外知名的美容健康品牌,为高端人群提供高品质的健康服务。


三、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配套项目


建设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口岸服务中心、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商物流基地。


四、曹家堡临空国际贸易中心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开展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报关、报检、包装、配送、物流信息服务、国际快递业务、过境转关运输、报税货物中转运输、加工贸易等业务的基础设施。


第八节“一带一路”建设工程


一、“一带一路”国家重点投资项目


积极推进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库曼斯坦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刚果(布)钾盐矿项目、青海齐鑫地质勘查股份有限公司塔吉克斯坦金属矿区勘查项目、青海福来喜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俄罗斯亚麻资源开发项目、青海省绒业集团土库曼斯坦纺纱厂项目、青海东部批发市场马来西亚房地产开发项目,贵南牧场俄罗斯农业养殖基地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二、“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我省对外开放节点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重点建设青海丝绸之路国际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海东市丝路缘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物流服务业基地。


第五章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是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各级商务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重大措施,全面履行职责、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分类指导、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形成有效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一节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


坚持发挥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党组织研究商务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提高对重大商务问题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强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增长实践才干,培养选拔一批知识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增强党领导商务工作的专业化能力。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深入把握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使对商务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更加有效,提高党领导商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省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推进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加大商务法制宣传,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节加强商务发展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好扶持商务发展类专项资金,建立涵盖内贸、外贸、外经、外资、招商引资、人才建设和系统建设各个领域,与我省商务发展相适应的资金支持体系。市州和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投入,有条件的地区争取设立财政支持外经贸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农畜产品市场收费,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降低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大力改善商贸流通领域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商贸流通业,搭建银企信息共享平台,为金融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服务。规范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行业和领域管理,促进行业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完善信贷管理模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等新业务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私募基金投资流通产业,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企业“走出去”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探索实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积极提升对外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三、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制定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予以保障。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第三节加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商务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领域的商务人才资源,加大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增加人才总量,盘活人才存量,提升人才质量。以培训为抓手,完善商务领域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加强商务战略研究,提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通过专门培养、定向培养、业务培训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形成部门、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协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商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利用高校优质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训,支持高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高校与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动商贸流通业理论和经营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教育培训机构,拓展商贸流通业新兴领域专业设置,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制度。依托国家开展的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支持针对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困难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创业带就业、加强培训促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商贸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吸引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顶级专业人才,为商务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节建立健全商务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年度监督制度、中期评估制度和终期检查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逐步落实。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体现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利用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商贸流通业建设项目,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和领域。要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法规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公共服务和规范市场秩序,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和市场环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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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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