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18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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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6〕1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探索大联合、大协作的公民科学素质有效途径,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面向基层、服务民生,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技教育、传播及普及活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普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大众传媒与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第九次全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201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4%,较2010年的1.36%提高了1.8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二五”确定的2.15%的工作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虽然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依然较大,存在着面向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工作薄弱,基层科协组织机构不健全、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科普的局面尚未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还难以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问题。“十三五”时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科学素质决定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青海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着力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不断筑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三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公民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5%。


---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新要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安全健康、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知识的教育,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针对青少年、农牧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着力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和学习实践能力,着力增强农牧民生产生活能力,着力提升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能力,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生活素质,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和农牧区科普惠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信息化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取得突破,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公民提升科学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力度不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共建共享、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科普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度不断提高,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构建符合青少年儿童发展需求的科技教育体系,开足开齐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中小学阶段科技教育水平。继续巩固农牧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牧区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推进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支持普通高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动建立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活动的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科技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升职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培育壮大农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和科普带头人队伍。深化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科技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科技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协、大学生创业联盟等社团组织,开展创业训练和创新性实践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组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专家队伍,广泛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3.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促进作用,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机制。动员组织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少儿活动中心等场馆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学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夏令营、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活动,推动实现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全覆盖。建立完善面向农牧区青少年的流动科普服务机制,依托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流动科普服务设施,为农牧区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的机会,促进城乡科技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普惠。


4.推动科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稳步推进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开展线上线下科学课程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活动,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合理正确使用互联网的习惯。面向农牧区青少年深入开展科技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面向青少年举办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网络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技创新选拔活动,参加省级各项竞赛,提升农牧区青少年科学素质、增长见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科学普及中的作用,组织开展“智爱妈妈”、亲子体验等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提高父母亲科学素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二)实施农牧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全面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以培养造就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依托,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讲诚信、职业化的新型职业农牧民,为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2.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农牧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青海“三农”呼叫中心、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农牧民创业就业、星火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牧业科技培训和信息化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农牧区实用人才。继续加强农牧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优秀乡土人才等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牧区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根据就业市场和企业岗位需求,继续开展农牧业从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


3.广泛开展农牧区科普活动。建立完善农牧区科普活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专家咨询服务团、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与青海“三区”建设同行等科普活动,开展绿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健康生活、生态保护、低碳经济、节能降耗等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水平,帮助农牧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高原美丽乡村。


4.加强农牧区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现农牧区科普阅览(活动)室、电子科普宣传栏全覆盖,不断提升农牧区科普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农技协、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农技培训、技术推广、产品营销覆盖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5.加快推进农牧区科普信息化建设。面向农牧民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农牧民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实施农牧区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组织开展农牧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牧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加强循环农牧业、生态观光农牧业、创意农牧业、精准农牧业和智慧农牧业的网络宣传推广。加大“三农”网络书屋、乡村e站、网络科普阅览屏等面向农牧民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省60%以上乡村全覆盖。


6.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科普精准扶贫。加大科技精准扶贫力度,面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高海拔地区农牧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拓宽科普传播渠道,提高农牧民技术使用能力,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提高针对农牧区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学生活生产能力的关注度,大力开展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提高当地妇女科学素质,发挥妇女骨干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局、省科协、省妇联。


参与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职业培训机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创新联盟、企业科协等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进“讲理想、比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争先创优”、“两学一做”深入开展,组织开展科技专家服务团“进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培养造就一支综合能力高、技术能力强的城镇劳动者队伍。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等重点项目,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科技社团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3.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以城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需求为重点,组织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各类培训,普及绿色发展、法律知识、安全生产、健康生活、信息技术、职业发展等科学知识和观念。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发挥企业、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整体提升。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纳入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阵地,强化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等科学知识普及,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水平。发挥青海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市、州、县(区)党政分管领导、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科学教育培训,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有计划组织开展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科研科普场所考察学习等各类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治理、应急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3.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录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价工作中充分体现对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调训、专题研修、网络培训和在职学习中,充实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对科学素质的测评。推动建立符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的综合评价机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科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教育能力建设。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新要求,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设置,提高学校科技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及专题讲座,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现场评课等活动,加大中小学骨干教师科学教育培训,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强化对职业高中、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和专业团队承担科学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2.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提高现有阵地的使用效率。依托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农牧区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科学教育实验室、农村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科学教育基础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学科资源,逐步扩展科学教育资源,并通过各类基地提供社会化服务。


3.加强科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加强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科学教育教材建设和开发。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生态环保、节约资源能源、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推动科技专家和专业人才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科技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加快省数字科技馆、数字图书馆、校园网络的开发建设,促进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


4.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推进青海教育网和其他网络媒体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实现线上科普资源共享,为不同人群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进一步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不断扩大和丰富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和校内科技教育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校外科技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科普示范学校、科技特色学校、绿色学校建设,带动和促进广大中小学校科技教育活动水平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基础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阅览室、社区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网络科普阅览屏等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坚持科普益民和科普育人相结合,推动全国、全省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分众媒介、社会e站等新兴传播手段,为社区提供优质科普资源。依托现有科普活动阵地,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学生活、党员教育、心理疏导、体育健身、人文关怀、快乐阅读等各类科普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诚信、友善、敬业、守法等道德规范。围绕文化、法律、环保、卫生、健康、科教等民生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以及便民利民科普惠民工程和行业为民服务联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科普大讲堂等社区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关注老年人的科普需求,提高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协同推进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志愿者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推进绿色社区创建,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参与单位: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七)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场馆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建设科技馆,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质量监督、生态环保、盐湖资源等特色专业、行业科普馆建设。拓展农牧业科技服务车、科普大篷车、乡村流动图书车、计划生育宣传车等的科普宣传功能,力争到2020年完成科普大篷车县、区全配备。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更新改造,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优质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


2.推动青海特色科技馆体系建设。建设以省科技馆为“龙头”,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的现代特色科技馆体系。继续开展“科普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流动科技馆巡展、科普大篷车联合行动等流动科普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形成基层流动科普服务长效机制。发挥自然博物馆、专业行业类场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支持民间科技场馆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科普(技)教育基地增加到15个左右、省级科普(技)教育基地增加到40个左右。


3.巩固发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注重科普基础设施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积极发展农牧区技术推广型、科学研究与创新型、现代工业技术型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建立科技园区及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彰显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体系。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科普(技)教育基地增加到15个左右、省级科普(技)教育基地增加到40个左右。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陈列室、天文台、野外台站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资源科普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增强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科协。


参与单位: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八)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积极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大力推广科普中国品牌,用好科普中国服务云,依托农牧业综合服务云平台、数字科技馆等网络科普平台,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牧区等落地应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支持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企业与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为农牧民提供适用的市场、科技、培训等信息服务,实现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到田入户。围绕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结合科技热点、高原特色、健康生活等内容,加大科技、教育、农牧业等各类网站科普内容建设,着力开发青藏高原特色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双语栏目、频道和视频。加快建成青海数字科技馆、网络科普阅览屏、手机终端、微信微博“四位一体”的青海省网络科普终端服务系统。


2.拓宽科普传播渠道。落实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社会责任,努力打造科学传播品牌栏目,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科技专栏、专题质量。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精准推送。培育科普创客文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推出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重大科普选题、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热点舆情科普创作。


推动省数字科技馆内容建设和开发,完善互动、体验式网络科技教育和科普体验活动,增加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继续推出《科技之窗》、《视听青海》、《青海科普》、《青海科技报》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精品科技栏目和电子报刊。鼓励高等院校、企业科技社团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和传播,加强科普创作的省际交流与合作。


3.构建线上线下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加强科普展教内容设计,挖掘具有鲜明特色和特点的科普展教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特色科技教育、传播及普及活动。加大针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等重点人群,开展农情监测、科学休耕轮牧、精准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气象灾害监测及应对等方面的科普信息定制化推送力度。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农牧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党校等单位,围绕公众关注的科学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开发、引进科教影视节目、科普图书、挂图等展教资源,丰富线上科技教育活动内容,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传统科普活动与网络科技教育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农牧厅、省科协。


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推进科普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要求,创作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双语科普读物并推向市场。支持科技人员、科学教师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突出地域、民族和时代特色,共同策划、设计、编排、创作科普展教品、科普歌谣、科普期刊和科普广播等科普产品。大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力度。鼓励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业展馆等积极开发和编创贴近生活、简明生动、通俗易懂的科普剧、科学实验、科学小品等原创作品。探索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2.加大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建设科普资源数字库,建立优质科普图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搭建数字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引导全社会开发科普资源,着重围绕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健康卫生、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应急避险等主题,集成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资源包,为学校、农牧区、城镇社区等开展科普活动提供内容支撑。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发挥科技社团和科技工作者的作用,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的紧密结合,推动学术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统筹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的科学仪器设备和各类信息文献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着力提升全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科普资源对外开放。支持科普创作、产品研发示范推广和示范团队建设,加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科普产品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


4.探索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科普产品开发、推广、宣传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探索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参与单位:省社科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逐步在企业、高等院校、社区、乡镇以及开发区(园区)和高新区发展基层科协组织,扩大基层科协组织覆盖面。完善科协组织制度,健全科协组织工作网络研究制定青海科协组织相关条例。


2.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相关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为各类科普人才成长、交流、服务搭建平台。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志愿者科普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完善科普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动员机制。鼓励在职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卫生、环保、传媒等专业人员和大学生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推动科技知识传播。


4.加快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建立青海高端科普人才储备库,培养高科技知识科普人才队伍。围绕科普场馆建设与运行管理,大力开展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重点工作,培养专门管理传播人才。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大型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高端科普人才培训、实践基地,加强对各类科普人才的培训。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举办青年科技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促进青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


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负责推动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实施,并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目标责任书。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协调推进任务落实。省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任务落实。


(二)制定任务时间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时间表,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列支专项经费,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情况,适时修订《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中期及终期评估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适时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落实有关支持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等政策。2017年,省级科普经费投入要达到人均2元;市、州级财政科普经费投入要达到人均1元;县、区级科普经费投入年度不低于20万元,各级政府视财力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五)狠抓任务落实。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分三步推进。2016年为启动实施阶段,重点推动和指导各市、州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时间表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2017-2020年为深入实施阶段,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2020年为总结评估阶段,重点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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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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