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4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03:08:4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6〕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 鹏 省长


副组长:张建民 副省长


王黎明 副省长


成 员:汤宛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臻先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海昆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文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省招商局局长


陈志忠 省国资委副主任


解 源 省科技厅厅长


党明德 省财政厅厅长


林亚松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杨汝坤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杨 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宁克平 省金融办主任


侯碧波 省统计局局长


李良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姚 琳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车军平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莫重明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郭顺宁 省能源局局长


全生明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谢小平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依托我省太阳能、风能、盐湖(镁、锂、钾)、有色金属为重点的优势资源,综合协调、积极推动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大力培育相关装备制造业,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研究制定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组


组 长:汤宛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郭臻先 省政府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拟定促进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资源配置、指标调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拟办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吴海昆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乔弘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招商局副局长


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组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建议。负责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资源配置、指标调配、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督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组


组长:黄文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组长: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乔弘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招商局副局长


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建议。负责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资源配置、指标调配、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督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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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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