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6〕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全省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海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韩建华 副省长
副组长:马 骥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学章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胜德 省司法厅厅长
成员:葛文平 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巡视员
陈君贤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巡视员
王维申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田惠源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王志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维忠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 刚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巡视员、藏区办主任
徐建锁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程晋义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庞晓玲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满志方 省法院副院长
戴 军 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张春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文彪 省民宗委副主任
辛全伟 省民政厅巡视员
左旭明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爱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都茂庭 省农牧厅副厅长
康海民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李学军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付东明 省总工会副主席
索朗德吉 团省委副书记
宝兰花 省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王胜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维忠、左旭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决议、制度;指导和督促全省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和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全省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全省法治宣传和骨干培训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先进评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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