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6〕1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门源地震灾后恢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03:34:2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门源地震灾后恢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6〕1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门源地震灾后恢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力做好灾后规划?建设等各项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门源地震灾后恢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建民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匡湧 副省长
成员:巨 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汤宛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沈传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尕藏才让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海功 省地震局副局长
刘寅秀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白宗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付大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孙应祥 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万玛多杰 海北州州长
王剑锋 西宁市副市长
罗保卫 海东市副市长
黄继成 门源县县长
龙永胜 祁连县县长
韩生才 大通县县长
安永辉 互助县县长
李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沈传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核门源地震灾后定损情况,统筹研究灾后恢复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争取国家有关方面支持,研究审定灾后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及项目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门源地震灾后恢复期间规划统筹?政策研究?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部门?地区间的行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5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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