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5〕2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03:40:0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5〕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金融办《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加快推进我省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现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推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支持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境内符合条件的大型制造业企业和境内外融资租赁公司来我省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三牧”、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民间资本发起人设立自担风险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租赁公司在我省设立专业子公司?


二、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发展


(一)强化资本实力?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持续强化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实现特色化发展?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明确市场定位,突出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色,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企业规模、财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深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实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三)完善内部管理?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有效的业务创新发展机制、科学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制衡有效、激励科学、运转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防范金融风险、满足客户需要、推动企业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实现自身收益”为原则,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不断加强金融创新,鼓励推进设备租赁、实物转租、回购返租等业务,深耕市场,不断创新租赁业务手段和产品,扩大业务规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经营效益和金融服务水平?


(五)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多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入探索保险资金投资金融租赁资产,支持保险企业用债权、股权或债转股等方式投资金融租赁行业?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利用境外资金开展业务?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自主创新发展,与相关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我省相关高等院校与国内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金融租赁人才培训基地,开设相关课程,为我省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大力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一)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扩大设备投资、支持技术进步、促进产品销售、增加服务集成等作用,创新业务协作和价值创造模式,支持电力、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我省支柱产业以及冶金、药材、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先进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支持力度;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引入国外先进设备,提升省内技术装备水平,同时要注重支持使用国产设备?


(二)支持薄弱环节壮大?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开发适合“三农三牧”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农畜产品加工设备、农畜产品仓储运输等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探索将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增强服务“三农三牧”、小微企业的能力?


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金融租赁理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公众和企业认知度?强化信息披露,定期发布金融租赁行业数据?


(二)强化制度建设?根据金融租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省具体的操作制度,研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发挥租赁物的风险保障作用,维护金融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机动车、船舶等适用于金融租赁的固定资产交易和登记管理,简化交易登记流程,便利金融租赁公司办理业务?推动建设区域性租赁物二手流通市场,拓宽租赁物处置渠道,丰富金融租赁公司盈利模式?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


(三)增强财税支持?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享受财政贴息和财政奖励?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三农三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将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进行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纳入鼓励政策适用范围,省内金融租赁公司在规定的信贷扶持范围内发生的损失,按财政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四)着力优化服务?对新设、引进的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引入、公司登记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一站式”注册审批服务?帮助推介优质项目,搭建与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平台,做大做强融资业务,切实提供优质服务?


五、提高行业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一)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全面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实物资产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完善资产分类和拨备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增强金融租赁行业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


(二)优化监管服务模式?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强行业顶层制度建设?加强协调配合,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完善以风险为本、资本监管为核心,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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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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