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8〕2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04:01:16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





青政〔2018〕2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前,暂缓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青政〔2018〕1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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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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