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7〕7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玉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予以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25 04:35:08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玉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予以奖励的决定





青政〔2017〕7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自玉树市启动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在全国爱卫会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支持下,玉树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四个转变”推进“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使城市市容市貌发生明显变化,环境卫生显著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健康意识大幅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7年6月23日,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玉树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为表彰玉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的显著成绩,省政府决定,对玉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予以奖励,奖励资金60万元。希望玉树市继续发扬创卫工作中形成的宝贵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创卫工作,巩固扩大创卫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把玉树市建设成为绿色、宜居、文明、健康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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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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