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8〕86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27 00:08:1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藏政办发〔2018〕86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齐扎拉主席在自治区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上下协同,集中攻关,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达到全区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目标,按照线上线下“一网通办”的相关要求,全区要达到的目标任务:一是2018年10月31日前,自治区级各单位、拉萨市各单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网下双轨运行;二是2018年11月30日前,其他地(市)市直单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网下双轨运行;三是2018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级各单位、地(市)级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四是2018年12月20日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各地(市)行政审批单位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比例达到100%,县(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55%以上;五是2019年1月1日,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式运行,西藏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实现自治区级各单位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网上全办结的目标。通过完成以上目标任务,力争我区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2018年全国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成绩大幅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工作,在自治区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统筹协调组、平台建设技术保障组、综合推进协调组三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进相关工作。


(一)项目统筹协调组。


组 长:庄 严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扎西江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 景 浙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普布次仁 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 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郎 福 宽 财政厅厅长


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合理配置投资资金;负责全区信息化的规划、协调、审核、政策制定、标准规范审批、项目立项的组织实施等;协调研究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平衡全区信息化阶段性建设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推进西藏信息化协调健康发展。项目统筹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平台建设技术保障组。


组 长:汪 海 洲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扎西江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桑珠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 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郭 翔 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马 斌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类系统平台的建设运维及技术支撑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履行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的行业管理职能,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涉及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技术、应用、安全等方面的行业指导监督。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接“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平台的系统建设、技术保障和后续运维工作。


(三)综合推进协调组。


组 长:石 谋 军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朱 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扎西江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桑珠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沟通协调各小组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梳理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网下运行,提出工作建议以及三个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和督促检查各地(市)、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扎西江措同志负责三个小组的总协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工作重任,做深化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表率,对涉及本部门的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相互借鉴学习。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将与各地(市)、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各地(市)需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责任书。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全程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严肃问责。


(四)各地(市)、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推进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同时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部门骨干力量全员参与,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五)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围绕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每次例会形成简报,每周形成一期工作周报,报各小组组长及自治区领导同志。


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达到国家要求。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9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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