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8〕6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8〕68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精神,大力实施“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战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着力解决企业开办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时间长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构建更为便利的营商环境。到2018年底,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2天以内、印章刻制压缩至1天、首次申领发票压缩至2天。
二、主要任务
(一)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业务协同、互通互认”的工作流程,申请人可通过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全网通,着力简化业务部门内部审查、全面提速审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形成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企业开办数据互联共享机制。
(二)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全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实现经营范围标准化,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工商部门要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三)提高刻制印章效率。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由工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要加快公章刻制单位和编译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在线翻译、在线反馈,提高刻制印章效率。公章制作单位要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五)优化开办企业服务工作。申请人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自主选择证件领取方式。各地(市)便民服务中心可将营业执照、公章、税票由综合性窗口一次性发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要意义,将压缩开办时间列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工商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落实到位。对于企业开办前后还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各单位、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二)增强服务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资源,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加大对涉企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帮助一线人员全面掌握新流程、新方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解答,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坚决兑现向社会的承诺办结时限。区工商局要组织全程督查,通过动态跟踪、检查调研、信息收集等手段,全面准确掌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0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8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