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10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7〕101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及自治区各部门领导成员变动的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庄 严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姜 杰 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纪 国 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多吉次珠 自治区副主席
刘 江 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石 谋 军 自治区副主席
朱 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 员: 达瓦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才旦南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旦增伦珠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 占 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 辉 年 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仲 崇 东 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普布次仁 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本 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世 成 教育厅副厅长
杨 开 勇 科技厅副厅长
徐 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饶 边 疆 民政厅副厅长
郎 福 宽 财政厅厅长
李 富 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梁 建 平 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 天 华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斯朗尼玛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赵 斌 文化厅副厅长
王 云 亭 卫生计生委主任
旦 巴 法制办主任
达娃欧珠 工商局局长
郭 乃 雄 工商局副局长
谭 群 芳 质监局副局长
游 胜 苗 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胡 宾 体育局局长
杨 承 碧 国税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在各地(市)、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市)、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政府办公厅,从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督查组的日常工作由政府督查室承担;法制组的日常工作由法制办承担。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仲崇东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意见。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 纪 国 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副 组 长: 梁 建 平 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 天 华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斯朗尼玛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李富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 郎 福 宽 财政厅厅长
副 组 长: 徐 景 浙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 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饶 边 疆 民政厅副厅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达娃欧珠 工商局局长
副 组 长:孙 本 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 乃 雄 工商局副局长
杨 承 碧 国税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 长:徐 占 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陆 世 成 教育厅副厅长
杨 开 勇 科技厅副厅长
赵 斌 文化厅副厅长
王 云 亭 卫生计生委主任
游 胜 苗 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胡 宾 体育局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各专题组要与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改革组加强衔接和沟通,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 朱 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副 组 长: 旦 巴 法制办主任
达瓦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工作人员: 吴 军 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调研员
李 禾 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副处长
王 炜 区编办体改处主任科员
多 扎 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土登益西 工商局市场处主任科员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各专题组的联络沟通,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动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才旦南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市)、县(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旦巴 法制办主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组长:旦增伦珠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蒋新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
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政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负责人变动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6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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