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11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7〕117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庄 严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 旦 巴 政府法制办主任
普布次仁 发展改革委主任
陆 从 福 拉萨市副市长、柳梧新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 徐 景 浙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 春 文 教工委副书记
丁 明 勤 科技厅副厅长
邱 川 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 天 昊 财政厅副厅长
陈 齐 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金 文 成 农牧厅副厅长
周 慧 商务厅副厅长
郭 乃 雄 工商局副局长
旦 增 扶贫办副主任
谢 学 忠 国税局副局长
钟 俊 银监局副局长
旺 堆 工商联巡视员
巴 琼 科协副巡视员
白玛次仁 西藏大学副校长
韩 勇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汝 鹏 拉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 建 拉萨市科技局副局长
洛 色 柳梧新区管委会主任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梧新区管委会,承担指导小组日常工作,陆从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指导和统筹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审议《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协调推进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组织研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指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四、联络员
为加强沟通,便于协调,特设立联络员制度,由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相关部门主管此项工作的主要人员组成。
马 绍 水 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处长
包 汉 文 科技厅科创中心主任
斯朗群措 拉萨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科长
詹 万 里 拉萨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
蔡 红 梅 柳梧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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