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发〔2017〕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意见
藏政发〔2017〕51号
拉萨市作为西藏的首府城市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在全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两屏四地一通道一前沿”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启动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利于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藏”战略,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加快民生改善,辐射带动全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19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将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坚持将拉萨发展实际与内地先进经验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建设重要载体、打造重点平台、引培高端人才、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双轮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和基本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规体系。
2.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科技需求,集中力量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培育新业态,创造新产业,激发新活力。
3.开放协同。坚持深化科技援藏,创新科技发展模式,促进区内外合作交流,完善多主体参与、多团队协作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区内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4.注重成效。坚持注重绩效考评,突出产业化导向和经济效益目标,强化科技服务民生、科技稳边兴藏、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精准扶贫,推动科技工作更加主动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拉萨市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青藏高原和周边区域重要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创新企业活力明显提高,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资源集聚水平显著提高,创新环境明显优化。
1.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符合区域和行业资源优势、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创新布局,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在特色领域形成初步创新优势。到2019年,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达到18人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达到2.0%左右,技术市场科技成果成交合同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48%,科技进步对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54%。
2.形成若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孜工业园区等载体,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各类园区(产业集中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净土健康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企业,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
3.大力发展科技型实体经济。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科技型企业。到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0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0%。
4.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科技与经济融合基本顺畅,创新主体具有较强活力,创新链条衔接有序,创新治理科学有效,创新效率明显提高。到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8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1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众创空间35家。
5.创新环境明显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基本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到2019年,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3.4%,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免税额占企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5.5%。拥有一批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新格局。
二、建设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科技、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狠抓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加强各类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让广大科研人员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探索符合拉萨实际的创新政策,降低创新创业的隐形门槛和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激发创造力和注重开放性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创新资源集聚。
充分利用对口援藏,广泛吸纳北京、江苏及西藏周边地区创新资源,集聚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培育壮大新型研发组织。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创新的吸附效应、聚合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引导本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城市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成果溢出,支撑服务拉萨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平台,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重大工程或行动,强化政策、研发平台、项目、人才、园区、产业化的一体化部署,将净土健康产业培育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四)培育创新企业群体。
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接融合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一批小而强、小而专、小而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强化创新载体建设。
将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和重要平台,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打造拉萨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布局,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创新主体聚集、创新资源聚合、创新服务聚焦、新兴产业聚力。
(六)加大创新人才激励。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模式,完善创新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模式。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以创新业绩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七)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大力提升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促进不同业态、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现代信息产业发展。
(八)促进创新投入增长。
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形成科技投入不断增长、创新基础不断夯实、创新产出不断涌现的良性发展格局。
(九)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依靠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依靠科技创新建设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更放心的食品药品。
(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营造宽松包容、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拉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将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科技进步责任考核制度,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指导各县(区)从建设创新型拉萨的战略高度,增强发展科学技术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放到统揽本地各项工作的重要地位来抓,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拉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拉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咨询服务。
(二)完善创新治理。
大力推进城镇社区、农牧区和寺庙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复合型”城镇网格管理模式,落实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的“四级管理”工作模式;推行“扁平化”农牧区服务管理模式,制定完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方案,对网格事务实行行业监管责任人和网格监管责任人的双重管理;建立“精细化”寺庙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寺庙管理组织机构,在寺庙网格中配置网格长、流动人口服务员、僧尼日常事务服务员、网格协调员、网格治安员、网格警员、老年修行人员管理员、属地政府联络员;推行“联户平安、联户增收”服务管理模式。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围绕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部署、精心策划,选取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定期采访制作专题报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积极宣传国家、区、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部署和要求。宣传拉萨市各部门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科技领军人物以及其他城市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宣传科技重大创新工程的实施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等,为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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