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10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7〕103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30日
“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0〕29号)等,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藏方略,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新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干部培训,着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把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政治修养和行政水平要求贯穿公务员培训全过程,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按需施教。紧紧围绕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2.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培养标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能力培养贯穿公务员培训的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3.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问题,重点加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以下简称“双基”)公务员培训。统筹推进培训工作,促进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
4.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探索和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务员培训的生机和活力,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
5.依法治训,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务员培训,规范培训流程,从严管理教师、学员行为,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到2020年,全区新一轮大规模公务员培训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确保初任培训全覆盖,任职培训参训率和质量不断提高,“双基”培训进一步加强,网络培训成为培训重要方式,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训理念、管理方式、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具有西藏特点的公务员培训体系更加完善,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职业道德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培训内容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轮训,分级分层全面开展,确保所有公务员培训一遍。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公务员各类培训、各个班次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引导广大公务员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更加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际国内形势、廉政教育、国家安全形势教育等培训,引导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本领。
(三)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治藏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区情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思想教育,引导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群众工作、社会管理、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特色文化产业、互联网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建设文化强区的能力;抓好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境管理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建设美丽西藏的能力。深化“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教育,引导公务员更加自觉、主动、坚定地扎根边疆、建设边疆。
(四)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培训。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仰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力争5年内将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
(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根据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新要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等培训。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的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国家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列为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必修课,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法治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六)着力强化施政能力提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西藏、建设美丽西藏奋斗目标,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放管服”改革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应急管理、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创新创业、大数据思维、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等方面培训,引导公务员践行新发展理念,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广泛开展科学人文培养。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组织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国防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环保、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藏汉“双语”等方面的培训,支持鼓励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评估方法。强化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完善培训备案制度, 建立健全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库,如实记载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全面推进培训改革创新。要紧跟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研究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采用“通用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等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培训内容,把国内外学术前沿的最新成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及时充实到培训内容中,使培训成为向公务员传授新知识、拓展新视野、倡导新理念、提供新方法、提升新能力的重要平台。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把学习理论与研究政策、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实地考察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拓展训练式等新的方法,调动公务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全面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以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为主,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能力,要在保证应训必训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及时更新培训内容,落实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探索开展岗位实训、推广导师制等。任职培训重点是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要提高参训率,探索建立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分级分类培训模式,确保新任职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在职培训以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为主,重点促使公务员紧跟时代,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内容,采取灵活运用讲座、网络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培训。
(四)积极开展对口培训工作。对口培训是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援藏省(市)和培训承办省(市)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在培训班次、学员名额、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更大支持,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项目申报、管理服务、评估总结等工作,增强学员选调的针对性,重点采取“送出去”的办法,丰富培训形式,以提高公务员参训积极性和实效性。到2020年底,争取通过举办对口专题培训班,培训1500名公务员。
(五)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双基”公务员是政府的“地基”和“神经末梢”,关系执政基础、关乎执政形象,必须全面提高其能力素质。各地(市)要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各地(市)、各部门要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作,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公务员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培训。各地(市)、各部门要将“双基”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着力解决工学矛盾、针对性不够等问题,确保“双基”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6天,确保抓出成效。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基础建设是推进公务员培训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优质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提供服务。通过挂职锻炼、专题培训和课题研究等途径,培育一批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通过组织开发或政府购买方式加强培训教材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建立完善公务员培训网络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培训”新模式,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全员覆盖。以培训管理基础理论、现代教育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实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 采取定期进修、专题研讨、对外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培训管理者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各地(市)、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公务员培训。要积极协助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公务员调训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系,形成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指导有力、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培训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合理安排,尤其要对“双基”公务员培训给予必要保障,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完善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并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严格监督管理。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加强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圆满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学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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