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10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7 00:53:3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7〕107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齐扎拉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常务副组长:

庄严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德吉 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

朱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仲崇东 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孟晓林 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欧阳方兴 区党委网信办主任

普布次仁 发展改革委主任

杜建功 教育厅厅长

赤列旺杰 科技厅厅长

徐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嘎玛泽登 民政厅厅长

郎福宽 财政厅厅长

李富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边巴 商务厅厅长

王云亭 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海波 国资委主任

旦巴 法制办主任

格桑玉珍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柏呈 统计局局长

祁建华 保监局局长

刘建敏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非 残联理事长

普布次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云亭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仲崇东、郎福宽、李富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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