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1-27 15:04:53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齐扎拉

2018年1月12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予以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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