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组发〔2014〕49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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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的通知





鲁组发〔2014〕49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有关省直单位人事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已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




 


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和中央组织部等十部委《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的人才支持力度,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央和我省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推动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为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支持范围


以县为单位,主要是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之外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18个县(市、区),共77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受援地”)。

三、目标任务

2015年-2020年,面向受援地的县域基层,集中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双向交流挂职。每年从省内外选派77名高层次人才到受援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从省内选派500名教师、200名科技人员、300名医务工作者、200名文化工作者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每年从受援地选派16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到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单位、医疗机构等挂职研修。二是支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汇集各方人才智力资源,每年支持受援地100个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项目。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受援地产业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素质有效提升,人才对产业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四、基本要求

(一)双向交流挂职

1.人选条件。挂职人选要求综合素质较高,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身体健康,人选条件和专业领域符合受援地需求。其中,到受援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的,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的,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水平。到省有关单位挂职研修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基层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业务骨干。

2.挂职工作内容。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挂职经历计入个人基层工作经历。到受援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的,根据本人专业、特长、经历等,一般分管或协管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工作,负责推进产学研深入合作,指导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等。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的,根据国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各专项计划要求,重点开展科技推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工作。到省有关单位挂职研修的,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掌握本领域前沿技术、专业技能,参与有关课题研究。挂职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按挂职层次管理,不对应相应级别,服务锻炼结束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3.经费保障。到受援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的,由接收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生活补贴;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的,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工作生活补贴;到省有关单位挂职研修的,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

4.管理考核。双向交流挂职人员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挂职期满,省委组织部指导有关市和部门进行期满考核。挂职期间的表现,作为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支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支持重点。根据《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及有关县(市、区)产业发展实际,支持受援地依托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引进急需紧缺的人才项目,集中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科技攻关、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急需的人才,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急需人才。

2.人选条件。引进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从事专业与当地产业发展契合度高,具备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人才所承担的项目符合受援地产业发展方向。

3.支持标准。重点项目每年支持20个,资助额度为每个50万元;优秀项目每年支持60个,资助额度为每个20万元;启动项目每年支持20个,资助额度为每个10万元。

4.经费保障。项目所需经费由省发展改革委通过区域发展资金等安排。省支持资金采取后补助形式拨付。

五、组织实施


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采取“省市结合、归口落实”的方式推进实施。省委组织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科技副职挂职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受援地基层人才到省有关单位挂职研修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支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对口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以及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载体和渠道,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统筹,积极推动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受援地服务。各市党委组织部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抓好推进落实。接收挂职和引进人才的单位要在本地行业部门指导下,为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附件: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县(市、区)名单



济南市:平阴县、商河县

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高青县、沂源县

枣庄市: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

日照市:五莲县、莒县

莱芜市:莱城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

德州市:德城区、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齐河县、陵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

菏泽市:牡丹区、曹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定陶县、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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