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规〔2019〕4号《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9-02-14 01:03:1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9〕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规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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