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水函〔2018〕99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2-17 01:33:07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贫困劳动力倾斜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水函〔2018〕991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综合帮扶凉山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大会和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精神,结合《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的意见》(川水函〔2017〕1983号),进一步抓好水利就业扶贫工作,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就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贫困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政策

在贫困村设置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是加强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举措。各贫困县要按照水利厅、财政厅印发的《贫困地区设置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川水函〔2018〕231号)要求,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靶向施策,精准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支持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政策,用够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份额。要处理好对就业贫困劳动力严格考核管理与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的关系,注重政策的延续性,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各贫困县(市、区)要加大本级投入,根据各贫困村的巡管任务量,在岗位设置上做到“一村一人、一村多人”,在助力“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就业扶贫目标的同时,不断加强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

二、拓展水利工程管理及河湖管理就业扶贫渠道

在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中,新增的就业岗位,适合由农村劳动力承担的,如国管工程管理单位临时和季节性用工、河湖巡管与保洁、小(二)型水库管护与巡库、农田水利与安全饮水设施管理、防汛抗旱设施管护等,要重点向当地具有相应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倾斜。其中,国管工程(河湖管理)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管护服务时,可将聘用具有相应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作为前置条件。贫困地区水利部门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落实水利工程(河湖)管护经费,科学设置管护岗位,为拓展管护就业渠道奠定基础。

三、充分发挥民办公助和村民自建水利项目的就业促进作用

对贫困地区依法不需要招标,且技术要求不高,可由村组自行组织施工的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应优先组织村内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并按规定获取劳动报酬。对贫困地区依法不需要招标,但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小型水利项目,乡(镇)、村在选择承建施工队伍时,要将就近就地吸纳一定比例的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作为准入条件之一,促进解决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增收问题。

四、鼓励贫困劳动力进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务工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对达不到必须招标标准的水利建设工程,不得强制要求招标。贫困地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建设工程,对于适合由农村劳动力承担的劳务岗位,应鼓励中标施工企业或其劳务分包企业尽量就地就近吸纳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不涉及公共安全、技术要求不高的劳务岗位,招标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降低履约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比例、适当提高工程进度付款比例等方式,提高中标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性。

五、积极协调其他水利参建参管单位提供就业扶贫岗位


社会资本在贫困地区投资建设水利工程的,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及承建企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并将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在相关合同和协议中进行约定。积极鼓励灌溉合作社、农民用水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吸纳就地就近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可将就业情况纳入相关绩效考评,与申报有关补助资金挂钩。各地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运行管护单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后勤服务、安保、治安巡逻、绿化、保洁等岗位人员使用上,优先聘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强化水利就业扶贫的服务与监督工作

贫困地区水利部门要根据年度水利建设与管护工作任务量,落实用工需求,制定用工计划,加强信息公开和发布,并加强与有关部门、贫困村的对接,搞好水利就业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要督促用工单位(组织)与贫困群众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严格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劳务报酬,积极推行由银行代发贫困劳动力工资和劳务报酬制度。督促各用工单位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维护合法权益。

七、做好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农民夜校和“现场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水利劳动技能培训。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库、安全饮水等工程管护岗位,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业务技能。

八、建好水利就业扶贫工作台账

各地水利部门要督促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时报备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账,及时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用工工种、工作期限、工资报酬等数据统计工作。各市(州)水利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情况报厅脱贫办,报送表格见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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