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会〔2019〕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豫财会〔2019〕7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掌握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全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是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年度总结和总体评价,是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环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评促建,进一步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三)确保报告质量。今年内控报告的内容与往年报告有较大变化,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软件操作手册和视频讲解,如实、及时编制报送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按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四)开展分析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
二、报送要求
(一)地方财政部门
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部门应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市县及本级部门(不含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财政厅(会计处)。
(二)省直部门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财政厅(会计处)。
垂直管理单位应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我省仍然实行单机版编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发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编制、汇总工作。请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或河南省财政厅一体化业务数字平台(财政内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等(单机版)。
(二)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部门和各省直部门应报送本地区(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告应由地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
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付会香 张睿
电子邮箱:kuaijichu@163.com
技术支持: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 转8
附件:【点击下载】
1.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18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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