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函〔2019〕3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2-24 05:04:3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19〕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021号)精神,为弘扬专家人才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中深入基层、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近期《中国组织人事报》将开辟“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专栏,重点宣传专家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事迹,展现专家在脱贫一线奋斗的风采,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发现典型,把专题宣传工作作为专家人才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宣传主题为“脱贫攻坚”,内容主要是人物事迹宣传。宣传对象主要但不局限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优秀留学回国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材料要求。一是报道体裁为人物通讯,每篇字数2000字以内。稿件不要求面面俱到,避免工作总结,要突出故事性,选择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讲好专家在脱贫攻坚一线创新创业、服务群众、带动脱贫的感人故事。二是每篇稿件配专家小传,介绍专家基本情况和获得的荣誉表彰情况,字数100字左右。三是提供专家在脱贫一线工作生动场景的照片,单张像素在1MB以上,对照片进行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有关要求。一是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拟报道专家的政治考察。人物和事迹须真实具体,不能弄虚作假。二是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撰写宣传材料,于2月22日前,将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公章的宣传稿件纸质材料,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将宣传稿件电子版发送至zhuanjichu2006@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字样。三是中国人事报刊社记者将根据需要开展实地采访。四是被《中国组织人事报》选中报道的专家,在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时,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占用所在地或主管省直单位的申报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联系人:王攀

联系电话:0371-69690297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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