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发〔2018〕28号《陕西省商务厅关于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2-26 01:50:59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商发〔2018〕28号






西安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商务、招商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和商务工作职能,提出如下支持意见。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将“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等8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全部下放(委托)自贸试验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持续优化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以及种业等农业,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3.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推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赋予各功能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审核权。

4.牵头实施“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研究并协调海关、税务机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对自贸试验区企业给予通关、退税、结收汇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进出口许可证件通关作业无纸化。

5.配合相关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在适合领域逐步取消或放宽对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有序推进开放进程,探索建立服务领域开放风险预警机制。

6.支持自贸试验区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产业预警和统计指标体系,指导做好贸易救济、贸易摩擦应对等工作,推动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商务领域联合惩戒机制。

二、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

7.支持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支持空港新城加工贸易保税维修业务试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中心、进境粮油加工分拨中心和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

8.引导企业建立“海外仓”,开展境外集货业务,提升“长安号”中欧班列的运营能力。支持空港新城发展临空产业,扩大国际航空物流规模。

9.优先支持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资源类商品,推动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力争自贸试验区外贸增速在全省领先。

10.建立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服务贸易事项有序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服务贸易企业统计直报。加快推动西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指导西咸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11.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参与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推动西安爱菊集团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在境外集聚发展,力争自贸试验区对外投资增速在全省领先。

12.不断提升“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建立涵盖政策咨询、法律服务、融资信贷和风险评估等专业服务联盟,提供便利高效的“一站式”境外投资服务。发挥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优势,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合资律师事务所。

13.加大对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利用外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培训力度,提高相关领域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三、加大精准招商力度

14.围绕自贸试验区各功能区定位和产业发展优势,从机构设置、规划安排、职能定位、招商方式、投后服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鼓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在法定条件下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5.加强与外国政府经贸部门、商协会和知名企业的常态化联络,进一步发挥驻境外商务代表处作用,吸引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力争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增速,特别是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在全省领先。

16.利用丝博会、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长三角经贸合作活动等重大投资合作平台,创新举办招商推介、经贸交流活动;围绕各功能区发展定位和需求,每年在境外重点国家(地区)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专题招商活动。

17.组织开展省级以上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继续支持各类开发区升级晋档,做强半导体产业园,加快推进中美现代农业示范园、临港产业国际合作园和中欧国际合作园建设。

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18.优先培育和发展一批自贸试验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下的外贸综合服务子平台。

19.复制推广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经验,推动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等功能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等。

20.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杨凌电商产业园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企业,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供应链和配套服务体系。

21.支持物流标准化、单元化建设,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

五、制度保障和成果运用

22.落实自贸试验区创新试点任务,健全和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案例培育、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

23.对自贸试验区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的基础上,有序复制推广至全省其他地区。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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