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跑改办字〔2018〕31号《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跑改办字〔2018〕31号
各市、县(市、区)跑改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精神,确保完成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现就做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印发执行办事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
省级有关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将省跑改办审核后的指导目录印发本系统执行,并牵头组织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做好权力事项库调整工作。3月23日前将印发执行文件的原件及电子版抄送省跑改办。各市、县(市、区)跑改办要督促本地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办事指南(含网上办事指南)更新实施工作。
二、推进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
省级有关单位要以子项为单位,牵头梳理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指导目录中未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按要求填报《XX部门系统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表》(附件1),并逐项制定实现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工作。因法律、行政法规(不含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不宜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事项,在《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表》中注明,并以子项为单位逐项说明理由。《XX部门系统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在3月31日前报省跑改办。
三、全面开展市县两级数据需求梳理和数源确认
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衢州市、桐庐县、嘉善县、诸暨市、义乌市等地为市县两级数据需求梳理和数源确认试点单位。市县两级数据需求梳理和数源确认工作以省级有关单位为主体,依托省公共数据普查平台,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市、县先行,在规范试点市、县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全省统一可复制的模板。
省级有关单位在3月23日前向试点市、县系统内部门下发《办事事项数据需求表》(附件2)和《办事事项数据提供责任表》(附件3),并做好填表讲解与说明。试点市、县相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八统一”后的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填报《办事事项数据需求表》,于4月5日前报对应省级单位。省级有关单位负责对市县报送的《办事事项数据需求表》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浙江省XX系统市县两级《办事事项数据需求表》,经省级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省跑改办。经省跑改办审核后,省级相关单位登录公共数据普查平台,在5月10日前基本完成市县层面数据需求确认工作,形成浙江省XX系统《办事事项数据提供责任表》,并在5月31日前将全系统《办事事项数据需求表》和《办事事项数据提供责任表》纸质版文档,报省跑改办。
四、认真做好“一证通办”民生事项梳理
“一证通办”是指公民个人仅凭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相关事项,而不需要提供由政府机关产生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省级有关单位在3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XX部门系统民生事项汇总表》(附件4)梳理工作,并提出50%以上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的目标和工作计划,报省跑改办审核。其中,行政权力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由事项所在部门负责梳理;企业提供服务类由该企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电力相关事宜由省电力公司负责梳理。4月10日前,省级有关单位将省跑改办审核后的《XX部门系统民生事项汇总表》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市、县(市、区)部门、有关企业执行,同时抄送省跑改办和省数据管理中心。各市、县(市、区)跑改办可在此基础上,梳理本地《XX地区专有民生事项汇总表》(附件5),并提出50%以上专有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的目标和工作计划。在5月20日前,由各设区市跑改办统一汇总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跑改办备案。
五、抓好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情”梳理和规范工作
(一)做好单层级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情”规范化工作。各牵头单位在3月底前,按照以下要求牵头做好《全省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情”目录》(附件6)中“一件事情”规范化工作:一是名称统一。全省范围内“一件事情”名称须统一,且“一件事情”包含的单部门办事事项名称和编码与“八统一”内容一致。二是申请材料统一。“一件事情”申请材料要能合尽合、能减尽减,以“领跑者”标准确定最优化材料,做到办事材料和表单内容全省统一。三是办事流程统一。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对“一件事情”的办事流程(群众和企业办事程序)、业务经办流程(内部工作人员经办流程)和数据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做到全省统一。四是办理时限统一。“一件事情”全流程办结时限和单部门办结时限做到全省统一。单部门办结时限要按照“八统一”要求,以“领跑者”为标准确定。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鼓励各地不断探索,进一步优化。“一件事情”梳理规范要做到“一件事情”一份文档材料,由相关联办部门签字确认,报省跑改办审核。
(二)开展跨层级“一件事情”梳理工作。梳理工作由四个试点设区市跑改办和省级相关单位分类、分级组织开展。跨层级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包括单个部门初审后报上级审批的(审核转报事项)和跨部门联合初审后某一事项或多个事项需报上级审批的跨部门事项。根据审批权限不同分为县跨市级,县跨市再跨省级、县直接跨省级、市跨省级,省跨中央部委等几类。
四个试点设区市跑改办牵头负责除省跨中央部委以外跨层级“一件事情”(包含单部门和多部门)的事项梳理工作。其中,四个试点设区市所辖的县级跑改办负责县级跨市、县级直接报省(无需市级审批)和县跨市再跨省级(只需填报县级负责内容)等三类事项;各试点设区市跑改办负责市跨省级、县跨市再跨省级(市级负责内容),并对各县级跑改办报送的梳理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3月31日前,将《单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梳理表》(附件7)和《多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梳理表》(附件8)等材料,经试点市跑改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省跑改办。
省级有关单位负责省跨中央部委的“一件事情”梳理工作,填写《单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梳理表》和《多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梳理表》。在3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省跑改办。下一步,省跑改办将对跨层级“一件事情”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另行发文布置规范和实施推广工作。
六、有关要求
各地和省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以当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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