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公通〔2018〕79号《湖北省公安厅关于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的通知
鄂公通〔2018〕79号
各市、州、县公安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经请示省审改办同意,省公安厅决定在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6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专门作出全面部署。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7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王晓东省长出席会议并作出强调部署。省公安厅在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是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审批服务模式、实现“群众不跑腿”的有益摸索,是提升公安机关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效举措。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认真落实省本级“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要结合公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全力以赴“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政策新措施,大力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激发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准确把握省本级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的核心要求,抓好衔接落实。在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核心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预约办理,部门承担群众通过邮政渠道流转往来资料的全部邮政费用,避免企业和群众往返奔波,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实现“让群众不跑腿”。自9月1日起,省公安厅开始试行停用政务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再接受当场递交的申请和初审材料。对依法由基层公安机关受理并初审后报省厅决定的省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保安服务许可、保安培训许可、跨省枪支运输许可),在初审完成后,应当进行网上邮政寄递预约;对依法由省公安厅受理并决定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营业性射击场审批、狩猎场配置民用枪支许可、企业配售民用枪支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应当告知申请人在网上进行许可申请预约和邮政寄递预约,以上邮资均由省公安厅统一结算,相关公安机关及申请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对自愿到现场办理省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的,省公安厅将安排专人接待办理。
三、切实加强省本级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的宣传引导,发挥改革效应。各级公安机关和厅直有关单位要通过官网、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载体,发送宣传单、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的信息,使企业和群众周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预约,邮政寄递,部门买单,群众办事不跑路”等便民举措,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各方共识,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争取最佳社会效果。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落实省本级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审并寄递至省公安厅或将初审件交由申请人递交省公安厅的,省公安厅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附件:关于在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服务机制的通告
省公安厅联系人:赵端端 电话:027-67122769
省邮政联系人:席文俊 电话:18062775089
湖北省公安厅
2018年8月17日
关于在省本级试行“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服务机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一次不用跑,审批能办好”,减少群众办事成本,经省审改办同意,现决定改革省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试行“网上预约,邮政速递,部门付费,专人负责”的服务机制。兹定自9月1日起,停用省公安厅政务服务大厅,需办理营业性射击场审批、狩猎场配置民用枪支许可、企业配售民用枪支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均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www.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预约通过后当地邮政速递将提供上门揽收服务(武汉市三环内、远城区城区内以及省内地市、县的城区范围内)或专人告知就近收寄网点,免费投递至“湖北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公安厅作出审批决定后将向申请人预留的指定地址免费寄送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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