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办建〔2019〕2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4:03:5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办建〔2019〕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随着春节过后气温逐渐升高、农民工返城和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建筑施工项目陆续开复工。为确保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实际,现就当前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当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建筑业实现“开门红”。要切实加强开复工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科学筹划,精心安排,合理调配人员组织开复工安全管理,确保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复工。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指导解决企业在开复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做好服务。

二、认真组织开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开复工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一是确保项目有关人员在岗履职。要督促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技术负责人、班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监理等人员在岗在位,履行安全职责。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开复工安全教育。重点针对新工人进场、新项目开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等情况,通过讲解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组织全员化安全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落实企业开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要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程序,各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组织好开复工验收,施工单位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突出开复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切实加强开复工监督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开复工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开复工的特点要求,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超过24米的双排落地式脚手架、各类附着式提升架、电梯(采光井)等;二是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特别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安拆等安全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起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各类安全装置有效性进行检验,督促企业对各类起重设施设备开工前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四是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防护情况,特别对各类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使用情况,塔吊起重臂覆盖范围安全防护、安全通道防护等;五是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检查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的设置,漏电保护器、断路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六是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作业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办公宿舍电器消防管理情况,动火制度落实情况、电焊作业管理情况等。对于符合开复工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开复工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凡是不符合开复工条件强行开工的一律顶格处罚。要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

四、强化安全基础,统筹协调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省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指导试点企业和项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掌握本辖区企业和项目情况,建立完善工作信息联系渠道,确保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完成。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完善机制,细化措施,统筹推进。要强化考核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建设责任,进一步打牢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全国“两会”期间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省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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