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综字〔2018〕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22 05:34:4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综字〔2018〕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我们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并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日







全文:山 东省住房城 乡建设统 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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