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发〔2019〕2号《上海票据交换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9-03-29 03:32:00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修订〈上海票据交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银发〔2019〕2号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自贸区)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
为适应上海金融业务发展需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票据交换单位管理,保障票据交换业务的顺利进行,我分行对《上海票据交换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换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银发〔2018〕208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分行。
附件:上 海票据交 换管理办 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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