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19〕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16 02:23: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18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机关事务局、省税务局拟定的《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7日





全文:关于省 属事 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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