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9〕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9〕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53号)精神,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
(一)支持先进技术装备进口。用好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贴息政策,扩大有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科研中心等进口研发设备和检测仪器。扩大环保技术装备进口。优化国家鼓励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模式,对装运前检验合格的,简化到货检验、安装调试等监管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郑州海关)
(二)增加关系民生产品进口。扩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养老护理等产品进口,提升供给质量,满足消费需求。发挥医疗机构采购主体作用,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保证外资企业在我省公平参与医药采购活动,为外资企业医药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支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申请设立进境免税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
(三)扩大优质农产品、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积极支持企业争取羊毛、毛条、食糖、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扩大有利于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农资农机产品进口,适度增加肉制品、水果、水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进口。支持企业进口我省有需求的铜精矿、铁矿石、木浆等资源性产品和重要原材料,推动有资质企业扩大原油进口,鼓励企业境外开发的铜、铁、钼等资源性产品回运进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
(四)促进服务贸易进口。加快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金融保险、环境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序扩大健康医疗、文化创意、休闲娱乐、教育、旅游等高品质生活性服务进口,丰富优质特色服务供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体育局、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二、壮大进口市场主体,加强载体平台建设
(五)引进培育进口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吸引境内外大型外贸企业在我省开展本地化运营。引导省内外贸企业积极拓展进口业务,培育一批大体量、专业化的进口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省内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内贸流通业务,构建进口产品营销体系,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推进进口与消费联动发展。引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六)建立完善进口贸易平台。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和监管模式创新,引导企业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特殊政策,以保税仓储方式进口战略性、资源性物资,降低运营成本。利用进口指定口岸优势,扩大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活牛、粮食等进口业务规模。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建设,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规模,逐步形成辐射全国的进口汽车交易市场。加快推进药品进口口岸申建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支持企业建设线上线下并行的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平台、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积极引进大型物流集成商,支持企业建设大型商品集疏中心,优化进口商品分拨配送服务,努力打造辐射全国的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和集散分拨中心。积极申建河南(郑州)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强进口货源组织,有效利用国际航空和中欧班列(郑州)返程运力,扩大进口业务量。(责任单位:郑州海关、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
(七)充分利用专业展会平台。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会相关工作,办好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出口商品展。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专业类展会,采购引进更多先进产品和技术。支持重点进口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加强与国外优质出口商合作,扩大适销产品进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统筹两个市场,拓展进口贸易渠道
(八)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优化进口结构,拓展从发达国家进口技术和产品范围,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重点开拓的进口来源地,加强经贸对接合作,扩大特色优质产品特别是非资源类产品进口。加强与我国达成自贸协定国家的经贸合作,引导企业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扩大进口。利用国际友好省州(城市)合作机制和境外商协会资源,拓展进口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事办、省贸促会)
(九)推动进口与双向投资联动发展。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利用外资的规模,发挥外资对扩大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大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营销、分拨、结算功能性机构。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到境外进行能源资源开发、种养殖加工和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拓宽能源、原材料进口渠道。支持企业开展出境加工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外事办、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十)优化进口贸易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引导企业提升加工贸易增值率,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加工贸易进口。创新进口贸易模式,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电子世界贸易组织(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积极争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维修试点,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售后保税维修和全球保税维修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进口贸易环境
(十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进口贴息政策,调整完善我省鼓励进口产品目录和贴息政策。落实鼓励类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等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免税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改革政策。落实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及服务优惠安排。落实国家及省各项降成本政策,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税务局、郑州海关)
(十二)改善进口金融保险服务。加强银贸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进口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业务规模。加强与境外同业银行合作,采取境外同业授信等方式促进进口。推动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动企业使用远期结售汇等国际结算产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进口信用保险业务,对国家和省重点鼓励产品进口提供风险保障,加强对重点进口企业的资信服务。积极争取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等进口信用保险服务创新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
(十三)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推进通关无纸化工作。落实自动进口许可证全流程电子化政策,实现批次货物许可证发放网上办理。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大幅降低进口日用消费品口岸查验比例。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强口岸相关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助、执法互认,扩大联合执法、联合查验范围,提升查验工作效率,有效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完善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拓展我省特色应用项目,提高应用覆盖率。推引海关预裁定制度,加大海关经认证经营者企业认证力度。(责任单位:郑州海关、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十四)优化进口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进口领域走私、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进口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重点进口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海关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责任单位:郑州海关、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扩大进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政策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省商务厅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省进口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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