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高法〔2019〕7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代理诉讼安检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27 00:43:16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代理诉讼安检问题的通知






渝高法〔2019〕71号

 






各种、基层人民法院、本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保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履行代理职责,现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代理诉讼安检问题通知如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持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出庭通知书到人民法院履行职务的,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后免安检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查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平等对待。

特此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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