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法〔2015〕36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
冀高法〔2015〕36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州、辛集市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试点基层法院:
自2013年启动司法拍卖改革以来,在各中院的密切配合下,省法院不断推进改革,创造了“河北司法拍卖模式”,实现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直接对接,由人民法院主导司法拍卖,降低50%的佣金,直接还惠于民。目前全省法院以实现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额10亿4000多万,为买受人节省佣金达800多万元。改革成效显著著,收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
为全面实现司法拍卖改革目标,使网络司法拍卖在全省法院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高度重视。
各中院在去年的全面推广阶段,对网络司法拍卖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试拍,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的深化和“河北司法拍卖模式”品牌的树立做出了突出贡献。各中院要继续重视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二、变更案件上报范围。
为进一步扩大全省法院司法拍卖改革成果,提高拍卖效率,现将各中院案件上报范围由标的物种类为房产和股权变更为标的额在1000万以上的拍卖案件,以充分发挥各中院力量,更好、更快的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全买彰显“河北司法拍卖模式”效力。
三、小额动产类上淘宝。
授权各中院遴选1-2个试点基层院在淘宝网拍卖标的额在50万以下的小额动产类标的物。利用淘宝网受众广、零佣金的优点,提高小额动产类标的物成交率。在淘宝网发布的拍卖信息,应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随后省法院将开通各试点基层院在该网站的相应权限。
四、拍卖案件一律网拍。
各中院及试点基层院今后再受理的拍卖案件,应一律网拍。因特出原因不适合网拍的,应报省法院主管院领导批准。提倡采用无拍卖机构参与的“河北司法拍卖模式”。实施网络司法拍卖,除上淘宝网外,都必须进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张家口、沧州、邢台、唐山办事处,利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电子竞价系统进行。
五、及时上报网拍数据。
为全面掌握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情况,各中院应在每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本院及辖区试点基层院上季度网拍数据统计至省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省法院将视情况对各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行通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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