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发〔2016〕4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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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4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各人民团体,中央在湘各机关事业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30日
附件:湖 南省机关事 业单位养 老保险缴费工资基 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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