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财〔2019〕12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违规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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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违规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报






豫建财〔2019〕1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厅管各社会团体: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厅管社会团体收费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豫建财〔2018〕8号)要求,我厅会同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8年8月分别对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2016年1月- 2018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问题通报如下:

经检查发现,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以举办各类会议为名,大部分实际开展表彰评优并变相收取费用,形成大量盈利。二是收费无标准无依据,会议培训不按规定备案。三是举办的公益会议,未列支会议相关费用或列支相关会议费偏低;招待费支出无标准,无事由列支工作餐费等。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协会负责人出差多次违规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超标准支出住宿费及超标准支付劳务费。五是未经批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擅自设立奖项“中原杯”。以上问题违反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33号)、《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有关规定。

经检查发现,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存在收费无依据、收取培训费不开具票据、支付劳务费多以现金形式、会议费列支不规范、违规集资等问题。

鉴于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存在严重违规问题和河南省建设教育学会存在的违规问题,严重损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形象,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严肃认真整改,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有关问题移交河南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要求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和会员单位监督,真正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部署。厅管各社会团体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经批准保留项目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形式变相强制会员单位及个人参加并收取费用。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厅管社会团体违反规定收取会费、强制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团体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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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豫建财,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违规, 收费,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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