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19〕10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助力民营企业职工学技能稳就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6-13 00:54:44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助力民营企业职工学技能稳就业的通知






豫人社函〔2019〕10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稳就业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劳动者技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的功能作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以及《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使用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民营企业享受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数争取达到3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全面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稳就业政策进厂房、进工地、进矿区的“三进入”宣传活动,将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政策讲清讲透,使广大民营企业和参保职工普遍知晓并积极参与,充分享受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红利。

(二)建立信息比对共享机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业技术证书管理机构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情况,包括发放证书数量、证书人姓名、单位、发征日期等信息,提供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筛选出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并主动提供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过程中提供支持,着力做好业务系统的功能改造和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三)落实培训任务。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针对提高职工技能进行培训。支持大中型民营企业单独开展培训,及时了解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需求。各地可利用当地技工学校、工会职工学校及企业培训机构等场所资源,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特点,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半脱产、业余培训等形式,提供培训服务,力争每个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职工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四)加大补贴力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和等级标准分别给予补贴,第一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凡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第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包括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准入类补贴标准:一个级别的统一为1500元;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补贴标准(三个级别):高级2000元、中级1500元、初级1000元。具体目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执行。

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受训者本人。培训机构在组织开展培训时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受训者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

(五)提升服务质量。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将申领工作延伸到民营企业一线。培训结束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情况,分企业归集数据,对领取证书较多的企业,工作人员可直接上门为职工办理申领手续;对领取证书较少的企业,主动告知补贴发放政策、办理地点,方便职工尽快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施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展翅行动”计划,作为助力民营企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局势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职能部门专职专管人员,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任务层层分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合作。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联系沟通,实现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证书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保障。积极推广使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查询和校验比对,为防止重复领取、骗取补贴提供技术保障,为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形势研判、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发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效应。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采取月调度、季抽查、半年督导、专项督导等多种形式,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和情况反馈,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策落地,为深入实施“展翅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总工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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