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19〕13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3:31:5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豫建科〔2019〕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编号为HA 01-31(01)-2019),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定额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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