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9〕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的决定
豫政〔2019〕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促进外资外贸稳定增长、水利建设投资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中,我省受到督查激励19项、22次。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对省商务厅等6家单位、郑州市等7个市、兰考县等6个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予以表彰,并对受到表彰的市、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给予配套激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表彰单位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一、受表彰的省直单位
(一)省商务厅:我省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省水利厅:我省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三)省农业农村厅:我省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四)省教育厅:我省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我省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六)省发展改革委: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受表彰激励的市、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
(一)郑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优先选择郑州市作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省级层面优先给予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二)开封市、宜阳县、唐河县: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上述市、县通过统筹省自有财力予以奖励,开封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宜阳县、唐河县奖励资金各不低于100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郑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四)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区域内创新创业成果在我省“双创”活动周主会场重点展示;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洛阳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洛阳市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六)郑州市: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加快推进郑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有关金融机构优先给予综合性金融支持;积极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优先在郑州市设立子基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洛阳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洛阳市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并加大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焦作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焦作市优先支持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省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九)许昌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许昌市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技术机构优先布局建设、质量标准示范点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十)三门峡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三门峡市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投资和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卢氏县在安排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息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息县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统筹省级医疗卫生方面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二)兰考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兰考县在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漯河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19年对漯河市在省政府集中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