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企字〔2019〕421号《青海省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浏览量: 时间:2019-07-03 23:43:27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财企字〔2019〕421号
各市、州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拓展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规范青海省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 海省省级商 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股 权投资管理办法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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