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发〔2019〕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9〕1号 2019年1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8年,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粮食生产实现“十五连丰”,脱贫攻坚连战连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全面完成“三农”领域的硬任务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必须坚持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坚决把硬任务攻下来、完成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2019年9个贫困县摘帽、64个贫困村出列、40万贫困人口脱贫,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脱贫返贫监测。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深入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进一步健全“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制度,深入推进县域结对帮扶。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全面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
(二)主攻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作为首位重点,大力推进行蓄洪区、皖北地区脱贫攻坚。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各级财政优先加大对9个省定深度贫困县、125个深度贫困村资金投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扶贫、教育扶贫、社会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其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也要统筹资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精准落实对重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的扶贫措施。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一自三合”小额信贷扶贫,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着力解决产销脱节、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完善贫困人口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筑牢乡村卫生服务网底,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加大生态补偿脱贫力度,促进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大力实施志智双扶工程,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着力解决“一兜了之”和部分贫困人口等靠要问题,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快包括脱贫攻坚在内的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迁建安置低洼地居住人口和庄台超容量人口。
(四)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防范返贫、稳定脱贫有效机制,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总结我省脱贫攻坚的实践成果。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工作思路。
二、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安徽贡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总产量稳定在3900万吨以上。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全面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加快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制定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筹资、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入库”原则,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新增360万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4670万亩。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结合起来,与土地复垦整理结合起来,与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结合起来。实施“两区”建管护行动计划,加强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9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优先安排“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产粮大县、重点贫困县和沿淮行蓄洪区重点县倾斜,集中建设一批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着眼于50年一遇旱涝标准,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淠史杭、驷马山等7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任务。推进皖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
(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紧缺、专用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实施“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推动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1400万亩。多途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研发推广高产高蛋白新品种。支持淮河以南油菜生产,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油茶、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加快奶业转型升级,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到2020年确保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组织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2019年新增100万亩以上。发展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增养殖,严格控制网箱、围网、栏网养殖规模。落实重点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保护生猪基础产能,推行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
(四)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定向支持力度,培育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争创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增建农业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国家和省级科技园区等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加强水稻、小麦、玉米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支持山区、农产品初加工等薄弱环节适用农机研发,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实施产业+科技+金融行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
(五)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鼓励农业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和跨国经营。扩大茶叶、中药材、羽绒制品、脱水蔬菜、柳编、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支持农业“走出去”优势企业抱团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加快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与先进发达国家在政府合作框架下的现代农业技术合作。继续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加大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
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到2020年底以县为单位完成乡村规划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科学划定村庄类型,进一步确定乡村布局体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体现徽风皖韵,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设计下乡。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自然村厕所卫生改造,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在建成和拟建的8000个中心村中,着力打造1500个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示范村,培育500个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制定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补助政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绝不做表面文章。
(三)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以上。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2019年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5万公里。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建设,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与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到2020年,全省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加快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持续提升农村地区信息通信服务水平,推进提速降费。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各地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统筹实施乡镇卫生院补短板工程,力争两年内达到国家颁布的基本标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9%。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创新农村关爱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到2020年全省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2019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9%以上、89%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80%以上、90%以上。继续办好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加快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理。根据中央部署,落实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大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推进落实“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成一批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实施古树名木复壮和救护工程,到2020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8.5%。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1580万亩。全面保护天然林。
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增收致富
(一)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促进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蚕桑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0年,培育700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基本覆盖全省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实施农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使用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2019年、2020年每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
(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工程,引进一批世界、全国知名企业,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一批全国同行业领军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体),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2019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达到2.4∶1,2020年达到2.5∶1。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打造农产品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快构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推进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三)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农垦、粮食收储、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到2020年,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力争达到2.5万个。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0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达到2.4亿人次。
(四)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19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5000个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500亿元,2020年达到600亿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推进安徽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广应用“互联网+服务”模式,尽量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学历能力双提升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提升各县(市、区)开发区效率效益,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持续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开发一批农村辅助性岗位。稳定农民工就业,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完善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鼓励县级政府设立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开展“接您回家”等活动。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150个。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探索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农村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载体。启动小微企业“创业特训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七)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农民增收政策支持,多途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行农民增收市县行政首长负责制。 2019年,要继续保持农民增收的好势头,增速保持9%左右,到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添乡村发展动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到2020年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0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000个。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水价形成、节水激励和用水管理机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联合社社企分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研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建立健全确权登记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2020年耕地流转率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深化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总结金寨县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市县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9年完成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地位。 2019年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70%。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四)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认真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模式,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村实施“三变”改革,2019年全省开展改革的村达到30%以上,2020年力争达到50%。认真贯彻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要求,引导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实施“三变”改革,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国家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严格执行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完善担保机构业务考核具体办法,实现“劝耕贷”提质、放量、增效,到2020年担保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实施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稻谷等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
(六)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落实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涉农贷款支持力度,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回归本源、坚守定位,为本地“三农”服务。认真落实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有效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省股交中心发展壮大农业板、设立林业板。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对接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鼓励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管理价格风险。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2019年命名全省首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开展村规民约“大体检”行动,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发挥新乡贤作用。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面。 2020年前实现村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全覆盖,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尊学守用示范户”。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建成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整合媒体机构,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深度融合,巩固拓展基层舆论阵地。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提高至50%以上。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主题实践活动,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和身边好人典型,推进道德实践工程,开展好邻居、好儿女、好婿媳、好公婆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支持建设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三)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确保联网共享。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健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各级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县乡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开展党建引领农金服务兴村行动。
(二)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推动其作为整体发挥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服务提升年活动,2020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84.3%的村建成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站)。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
(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到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比重达到8%,切实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2019年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将省直有关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市级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必须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三农”工作上。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出台硬举措,推动硬落实,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市县两级要有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分管“三农”工作。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研究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群众联系,加深对农民感情。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做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好干部。在全省村干部中深入开展强培训、遍走访、亮承诺、抓落实、树典型活动。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和新一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落实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的政策意见。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事务。加强对农民筹资筹劳的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方式,细化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安徽作为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当前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跨越的关键阶段,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求迫切,必须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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