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发〔2018〕33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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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18〕33号






为加快推进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白自创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8〕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打造“愿意来、留得住、有活力、能发展”的创新创业示范区,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为实现创新引领欠发达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示范。

(二)建设定位

充分发挥兰州、白银两市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在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投融资体系、区内外合作、军民融合、绿色发展、成果转化、文化科技融合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把兰白自创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实现以兰白自创区为“龙头”引领兰州、白银两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以兰州、白银两市产业的升级发展带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并辐射带动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建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能力领先、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创新环境良好、全方位开放合作的示范区,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到2022年,兰白自创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促进兰州、白银两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2%以上。

2.具体目标

(1)科技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创新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科技管理新格局逐步构建,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机构和产学研资政协同创新机构,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9%,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2件。

(2)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围绕产业链聚集企业群,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形成若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6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3.05万元/人。

(3)人才资源集聚优势明显。建立并完善人才“选的准、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机制和环境,打造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和服务平台,吸引和聚集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创业投资家和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和建成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80个,万人R&D人员达到146人。

(4)东西合作交流稳步发展。通过协调互动、融合发展,推进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上海张江自创区”)等跨区域的创新合作,推动甘肃深度融入国家创新发展链条。突破地域限制,整合创新资源,进一步改善兰白自创区软硬件环境,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基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发展格局。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5%。

(5)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以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和创新发展驱动,提高产业资源化、循环化、生态化水平,构建发展活力足、竞争能力强、有鲜明特色的生态产业体系,形成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10%。

(四)建设阶段及步骤

2018年至2022年,兰白自创区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1.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按照本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会同科技部、上海张江自创区共同会商进一步推动兰白自创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统筹规划兰白自创区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制定关于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兰州、白银两市制定出台推进自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白银高新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兰白自创区建设。开展兰白自创区建设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兰白自创区建设。

2.加速突破阶段(2019-2020年)。深入推进兰白自创区建设,在科技体制、政策体系、投融资体系、区内外合作、军民融合、绿色发展、成果转化、文化科技融合等方面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高技术化转型升级,广泛开展域内外务实合作,形成创新发展新格局。省直各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对口部委政策、项目,适时制定出台支持兰白自创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兰州、白银两市适时启动自创区立法可行性论证等工作。

3.持续推进阶段(2021-2022年)。持续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和发展模式。通过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实施差异化和个性化创新,创造新的商业模式、金融模式、众创模式、价值模式、引智模式、开放合作模式和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实现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队伍创新、产业创新相融合,形成分工清晰、协同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打造创新资源聚集的西部科技高地。总结凝练,不断创新示范内容,形成一批可复制经验,推广辐射。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创新体系建设

1.科技体制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学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分类推进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清单,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兰白自创区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消除行政审批中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件。进一步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加大央地合作、院地校企合作,为中央院所、企业及有关机构在甘建设发展、项目落地、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编办、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等)

2.政策体系创新。在全面落实国家自创区政策,学习借鉴其他省区经验做法以及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加快形成“1+N”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兰州、白银两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推进建设的实施意见。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积极探索设计适合发展的特色创新政策,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围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高层次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区内外高端人才引进、非上市股份转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股权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支持中央在甘单位参与兰白自创区建设发展。(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配合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及各有关单位)

3.投融资体系创新。推动产、学、研、金深度结合,强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四链融合”,打造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积极引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落地兰白自创区,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用足用好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政府基金并向兰白自创区内扩展倾斜。鼓励商业银行组建面向创新创业的科技支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鼓励民间资本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并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建立科学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补偿金融机构等投融资损失。探索建设金融街,引导社会资本及各类金融机构在自创区聚集。(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政府金融办;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

4.区内外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兰白自创区创新要素向区外延伸扩散,辐射带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兰白自创区与上海张江自创区等东部自创区的对口协作,用足用好兰白张江基金等共同设立的各类基金,落地一批企业和项目,共建产业园。积极寻求与中关村等国家自创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搭建、高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积极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完善现有产业链配套,开展新兴产並的区域分工协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哈作,重点在企业培育引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等方面合作试验示范。(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等)

5.军民融合创新。鼓励“军转民”“民参军”,打造军民融合创新基地,重点在核应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应急与公共安全、军工服务等领域,实施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支持组建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推动军民在产业、研发、转化、人才等方面的统筹融合。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以中航510所航天军民产业园、蓝科石化装备公司等为依托,实施一批军工产品、航天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产业化研发和制造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品牌示范效应的产品,形成军民协同创新的集聚效应。(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工信委;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6.绿色发展创新。以构建生态绿色产业体系为导向,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物医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绿色生态产业,着力打造以兰白城市群为重点、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产业示范区,打造绿色产业联合体。开展企业生产方式、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生态化升级,产业集群化与生态化有机结合,传统工业园区向生态工业园区升级等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推进产业融合,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参加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形成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产业技术体系。(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等)

7.成果转化创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政策环境优化、协同体系健全、平台载体建设、承接路径拓延和转化机制完善等方面寻求新突破。赋予高校、科研机构职务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科研成果转化、服务收益中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所得股权,可按比例直接分配给科研人员和团队,并按股权分红。支持科研机构下属的科技成果转化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科技成果,高校、科研机构可自主决定处置。(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

8.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围绕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工矿文化、彩陶文化等资源,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增强自主文化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以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通过建设以黄河文化为核心的兰州、白银都市圈文化产业区,充分发挥兰州、白银市对周边城市的带动作用,把兰州、白银建设成为华夏文明的展示区、文化创意研发的核心区和文化创新拔尖人才的集聚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影视制作、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和动漫等文化产业,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突破口的高层次文化产业圈。探索经济欠发达但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实现创新发展的路子。(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配合部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各有关单位)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活现有本土人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人才双向流动。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积极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智成果推广基地,吸引域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兰白自创区开展科技研发和项目合作。重点引进一批从事国际前沿科技研究、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杰出科学家和研究团队,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建设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兰白自创区“人才池”,借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甘肃)高端智力资源,组织高端人才精准对接企业、产业、区域发展中的技术需求和战略指导。逐步推行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人才高地,推动高层次人才共享。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更优惠、更便捷、更快速的服务。(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配合部门: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

2.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建成国家科学中心或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学研究平台。依托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兰白自创区建立产业研究院。完善平台建设布局,形成涵盖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共享服务平台体系。整合全省创新资源,建立创新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创新主体的有效对接。建设兰白自创区科技管理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发行“创新券”,促进科技信息开放共享。组建企业运作的人才协同创新中心和创新研究院。建设一批企业主导型、天使+孵化型、开放空间型、媒体平台型、新型地产型和产业驱动型的新型孵化器。加快建设专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充分发挥兰州科技大市场在创新资源集聚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兰白自创区建设。(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

3.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培育创新龙头企业,支持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创新发展能力强的创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年营销额超千万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以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生力军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集群。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建立和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统一保护体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形成知识产权资源与科技、产业、社会协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运营和融资水平。推进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加快高价值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技术落地实施,发挥高价值专利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挥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和影响,加强特色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三)加快产业高技术化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充分利用军地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核产业、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军工电子、特种化工、应急产业、生物医药和军工服务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发现和培育新的产业爆发点和增长点,把人工智能、二次元产业、区块链等新技术作为提升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基点,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大力扶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等)

生物医药产业。结合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猃区建设,依托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兰州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集聚生物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引领,加大新药研发和中药材品种开发,着力提升大品种创新药物产业层次。发展现代中医药大品种、中药配方颗粒、保健品和提取物,不断丰富中医药品种、扩大产业规模。开发药膳和药食同源中药材相关产品,提高中药材资源的产品附加值,延伸发展中药材种植深加工、医疗器械、动物疫苗、保健品等产业链,实施肿瘤学科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现代中藏药、生物工程、健康养生等优势产业集群。

新材料产业。依托我省原材料产业基础和优势,围绕国家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和石化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强化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延伸拓展产业链,优化产业配置,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着力提升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和高端结构材料等新材料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形成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电池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功能结构材料等产业集群。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和“互联网+”协同制造行动,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石化装备、新能源装备、智能电工电气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现代农机装备、新型专用装备、新型矿山无轨车辆、公共安全核心技术与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大科学装置创新创业园建设,建立一批关键基础件、检测控制设备、行业通用检测平台。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智能制造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逐步形成绿色、智能、协同制造为特征的先进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节能、污染防治、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提升高效节能、大气治理、污水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高集成配套和综合服务能力。依托白银高新区首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全力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服务、碳交易服务、第三方认证服务等节能环保服务业,逐步形成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和节能环保服务一体化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

信息技术及软件产业。加快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形成以兰州为中心辐射中西亚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产业基地,拓展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实施“互联网+”行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依托兰州高新区国家级软件园,着力提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材料、应用电子设备、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等产业科技支撑能力。突破发展集成电路及配套、软件及服务、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等产业链,打造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与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新能源产业。围绕缓解能源瓶颈制约,着力提升风电、太阳能、智能电网、大型风机零部件和整机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科技支撑能力,稳步开发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核应用产业,不断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新能源装备集成化发展。培育新能源关联产业,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发展智能电网,形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实现新能源优势资源有效转化。积极推动中科院核创院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建设,开展基于钍基熔盐堆的低碳新能源示范系统研发。

现代服务业。重点推动信息技术与服务业、科技创新与服务模式、科技与文化、个性化关键技术与信息平台的融合。着力提升电商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金融保险、文化旅游、养老养生等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能力,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结合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农业、交通、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与科技服务业、金融与保险服务业、文化与旅游服务业、养老与保健养生服务业等行业高端化发展,建立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产业集群。

2.着力改造传统产业。着力提升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创意的结合,推动传统产业从半成品向成品转化,从粗放低效向优质高效提升,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从短链向全链循环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结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平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包和成套装备,促进传统产业向信息化、集群化、绿色化、高端化、循环化发展,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工信委;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等)

化工产业。依托白银高新区银东化工园,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精细化工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延伸医药中间体、合成材料、特种纤维等化工材料产业链,完善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形成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创新集群。

有色冶金产业。依托兰州高新区和平工业园、白银高新区刘川工业园和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以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主线,着力提升有色工业和冶金工业的科技支撑能力,培育发展有色冶金新材料,延伸产业链,形成铝冶炼及加工、铜锌冶炼及加工、镍钴新材料深加工、炭素及加工等产业创新集群。

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白银高新区,以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化融合为突破口,着力提升装备制造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推动研发数字化、产品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形成石化装备、通用设备、电动工程机械、特种汽车与农业机械装备等产业创新集群。

3.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引导兰州、白银两个高新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建立产业发展准入负面清单,逐步将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以及不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企业)清退,为引进高新尖企业拓展空间。强化高新区战略先导地位,不断“筑巢引凤”,实现“腾笼换鸟”,突出“高”“新”“专”“精”,加快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建设高端研发中心和综合性产业孵化基地,加速形成多形态、全要素、产业化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构建集高端研发、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基地,打造西部知名的科技创新中心、企业孵化中心和创业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等)

兰州高新区。雁滩核心区重点发展生物科技、航空航天、军工电子、大数据、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等,打造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加快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形成以兰州为中心辐射中西亚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产业基地。打造兰州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实施肿瘤学科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现代中藏药、生物工程、重离子医疗等优势产业集群。立足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和产业规划,打造集产业转型、科技升级、研发培育为一体的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及软件、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航天科技、新医药、生物工程与食品、智能制造等产业集群研发中心,构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智慧生态城市园区。

白银高新区。核心区重点发展有色冶金、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着力打造有色冶金、城市矿产、新型建材、煤基循环、高端炭素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优势资源集约利用示范区建设为目标,强化技术合作交流,促进产学研深度整合,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园区内的人才、技术、项目、企业聚集能力,探索重大技术(装置)规模化、循环化扩张模式。立足一区六园空间布局和产业规划,以科技创新推动有色、能源、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精细化工和科技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形成“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的集中统筹和协同创新组织模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兰白自创区建设。

1.成立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甘肃保监局和对应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兰州分院、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以及兰州、白银两市和两个高新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兰白自创区建设工作,督导国务院批复事项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协调推进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委政策、项目,凸显“大项目载体”。

2.加挂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牌子。分别在兰州高新区管委会、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加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牌子,为自创区建设主体,由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兼任自创区管委会党工委第一书记、主任,落实兰州、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优化两市产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强化机场、大数据、云计算、高铁、电信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同城化建设。(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省直牵头部门:省编办;配合部门:省委组织部及各有关单位)

(二)严格考核评价。加大创新改革和考核评估与督查力度,把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纳入兰州市、白银市政府和两区管委会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兰白自创区统计监测和评价分析制度,发布发展指数和创新调查报告,对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诊断、预警和评价,准确测算兰白自创区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综合描述其发展状况,总体评价建设发展水平。适时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定期评估公布建设工作绩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

(三)建立会商制度。强化省政府与科技部及上海张江自创区、省直有关部门与两市政府等方面的会商制度,在省部会商、三方会商的基础上,建立省市会商、厅市(区)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兰白自创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兰白自创区的重点任务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促进长效持续发展。积极寻求与其他自创区间的合作,争取更多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人才资源落地落户。(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奉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加强智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甘肃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以开放、协同、创新的理念,探索建立省级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的研究,发挥智库在我省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咨询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吸收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专家参与研究制定创新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兰白自创区创新发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

(五)强化资金支持。省、市财政要完善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创新激励政策。省直各单位的相关资源向兰白自创区倾斜,形成支持自创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为兰白自创区建设提供保障。(责任主体:兰州市、白银市;实施主体: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省直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配合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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