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发〔2000〕7号《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人发〔2000〕7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今年职称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决定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初级
(一)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
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二)实行认定的系列(认定是指实行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考评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按照国家《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由用人单位择优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报政府人事部门认定,不再组织每年一度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下同):
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工程、农业:按专业学历认定;
卫生:医疗、药剂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按专业学历认定;其他专业按学历认定。
二、中级
(一)实行社会化资格评审的系列:
工程(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除外)、农业。
(二)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
1、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和专业:
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2、本省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
卫生、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3、取得执业资格,按国家规定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用的专业资格,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相当于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相当于工程师、经济师)
执业(中)药师(相当于主管药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当于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相当于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相当于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相当于工程师)
价格鉴证师(相当于经济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相当于工程师)
(三)实行认定的系列和专业:
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
三、高级
(一)实行评审的系列:
工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卫生、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实验、翻译、船舶、图书资料、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新闻、出版、播音、工艺美术、律师、公证、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公证。
(二)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系列:
审计、经济。
(三)实行考试的专业:
计算机软件(系统分析员)。
(四)实行资格审定的系列:
体育教练。
(五)实行认定的系列:
文学创作。
(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评聘。凡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省人事厅批准,可开展单位内部自主评聘的试点工作。
四、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按高、中、初级职务,分别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送省、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五、根据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专业技术队伍发展的实际,将及时调整系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附件:系列(专业)分类管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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