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近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省“走出去”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严峻,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现要求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包括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视,充分认识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应对境外安全风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及属地属人原则,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境外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完善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二、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切实落实境外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企业负责人为境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完善境外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境外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境外安全管理职责。
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参照商务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2018版)》,制订境外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建立和完善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我驻外使(领)馆和我厅报告,并在驻外使(领)馆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置。
四、请各企业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陕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安全工作联络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shangwu2019@sina.com。境外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信息联络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如人员信息有变化请及时报送更新内容。
联系人 :白夏 商萌
电话:029-63913946 029-63913943
附件:陕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安全工作联络表【略】
陕西省商务厅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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