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委发〔2019〕13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6月25日 沪委发〔2019〕13号
浦东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方针,浦东开发开放20多年来,建成了一座功能集聚、要素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新城,2018年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元,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和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上海一系列新的重大使命和任务,要求上海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上海要担起新使命、实现新作为,必须继续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推动浦东新区更好发挥排头兵和试验田的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标杆。现就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四个放在”和对浦东开发开放“三个在于”的要求为工作基点,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为战略支撑,抓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新机遇,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开拓性创新,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制度供给能力,通过七年左右努力,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在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奋力打造新时代彰显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道路的实践范例。
二、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尖兵
赋予浦东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浦东新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依法赋予浦东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规划制定、综合执法等方面对浦东新区加大放权力度,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由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领域行政管理职权,除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依法授权或委托浦东新区实施。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对张江、临港等重点区域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深化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工业品生产许可审批转认证。率先探索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促进“四新”经济发展、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管理新模式。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化实施“一网通办”,全面推进“网上办、单窗办、就近办、智能审、自动批”。建立特殊事项现场办事目录清单,实现清单外所有办事项目全程网办。市有关部门要依照浦东新区的需求,提供完善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服务支撑。
(四)深化政府综合监管创新。深化“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证照衔接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创新,形成更高层级的监管流程标准。推进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建设智能化监管应用场景。在城市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五)深化产业用地制度改革。支持浦东新区全面推进优质企业增产扩容计划,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效率。在浦东新区全面开展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探索有利于土地复合兼容利用的相关行业标准。支持浦东新区加快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三、打造全方位开放的前沿窗口
以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为引领,积极探索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加大开放型经济风险压力测试力度,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六)深化重点领域开放先行先试。支持浦东新区率先落实国家重大开放举措,对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的对外开放举措,具备条件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更好地发挥浦东新区在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方案研究、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等相关工作。用好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机遇,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加快各类金融要素市场的集聚,支持金融机构从事国际业务的总部和基础设施平台落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与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全面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七)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完善支持离岸贸易发展的跨境资金收付安排,实现常态化运作,支持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企业纳入相关推荐名单。支持浦东新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和模式创新。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八)打造联通全球的大平台。支持浦东新区建设进博会溢出效应重要承载区,推动进博会的便利化创新举措率先在浦东新区推广实施。做强外高桥专业贸易平台,进一步培育更多千亿级销售规模商品品类。支持自贸试验区国别(地区)商品中心等指定场所探索便利化检疫监管新模式。支持浦东新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开展提单交易、预售交易和信用证结算等试点,推进期现联动发展。支持市内免税店落户浦东新区,争取引进更多国际免税店,支持开展离境退税现场退税试点。
(九)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落户自贸试验区,鼓励国内外仲裁、法律服务等相关机构入驻,打造国际商事、国际海事、国际投资等领域的争议解决平台,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做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和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功能。支持浦东新区引入更多国际功能性机构。提升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的功能和服务能级。推动更多长三角一体化改革创新项目落地浦东新区。
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和融通发展,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科技协同创新,打造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强磁场”、不断推出创新成果的“原产地”、促进成果高效转化的“首选区”。
(十)加快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快建设科学特征明显、科技要素集聚、环境人文生态、充满创新活力的张江科学城。全力打造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张江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推动超级计算、药物、能源、纳米、材料等领域的大科学设施、一流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向张江布局,支持知名高校和跨国公司在张江建设创新中心。聚焦核心芯片、高端装备、基础材料、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等领域,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十一)构建更具吸引力的创新生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授权浦东新区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浦东新区再布局建设一批研发和转化功能型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浦东新区设立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高效、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的作用,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做强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加快版权产业集聚发展。服务对接科创板,打造上市科技企业总部集聚区。完善与市场接轨的国资创投运行机制,推动市级创投和产业基金与浦东新区优质企业项目对接,做大做强浦东科创母基金。支持浦东新区打造南北科技创新走廊。
(十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综合服务环境。支持浦东新区探索以优化人口结构和人才服务为重点的人口管理机制。赋予浦东新区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审批权和留学人员落户审批权。设立市人才服务中心科创人才分中心。加大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创新突破力度,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放宽自贸试验区用人单位引进高科技领域外国人才的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建设国际人才港,打造高能级的人才服务综合体和人力资源配置枢纽。
五、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的导向,着力提高经济密度,打造一批战略领先的现代产业集群和充满生机的创新企业集群,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
(十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全市产业布局以及浦东新区产业基础和优势,支持“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重点产业在浦东新区集聚发展。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临港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产业园。加快生物医药产业突破发展,建设张江创新药产业基地、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加快上海(浦东新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支持张江、临港打造人工智能科研高地和产业化核心基地,建设陆家嘴—世博滨江人工智能体验带、张江人工智能岛等一批应用场景。支持浦东新区加快发展大飞机产业。积极引进先进整车项目,进一步延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打造全球智能网联汽车高地。支持浦东新区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浦东新区完善相关规划,率先布局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在特定区域试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创新举措。
(十四)提升高端服务业全球竞争力。打造全球资产管理高地,进一步放大资产管理机构集聚效应。打造融资租赁产业高地,做强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完善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打造国际船舶管理高地,在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船舶管理、航运保险、海事仲裁等领域加强制度创新。打造总部经济高地,推动地区总部向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升级,向研发、制造、销售、贸易、结算等多功能总部拓展。打造国际化专业服务业高地,推动会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加快集聚。
六、建设高品质的现代化城区
着力提升城市吸引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高标准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展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形象。
(十五)构建国际一流的枢纽型、网络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浦东新区打造空铁一体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浦东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推进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沪通铁路二期工程和上海铁路东站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加快上海外高桥港区规划调整,促进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发展,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完善浦东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布局。通过安排政府债支持浦东新区发展。
(十六)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推动更多市、区两级优质教育卫生资源在浦东新区均衡布局,打造“家门口”服务品牌,构建“15分钟服务圈”。支持浦东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把开河、填堵河道、林地绿地占用行政审批权下放浦东新区。支持浦东新区加快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进一步优化落地浦东新区的市级重大产业项目排污总量等指标的全市统筹机制。支持浦东新区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十七)建设更加完善的“城市大脑”体系。聚焦城市设施、城市运维、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安全、城市执法等领域,建设更多智能应用场景,构建主动发现、自动指令、快速处置、实时反馈的完整闭环,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一流党建促一流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构建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社区党建为基础、行业党建为特色、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为关键、单位党建为基本的基层党建格局。以提升创造力为重点加强干部培训,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鼓劲,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四个责任制”。
(十九)强化法治保障。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定期研究浦东开发开放的法治保障需求,在深化落实《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基础上,进一步授权浦东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就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法调整、暂停、创设相关制度规定。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市各相关部门要把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抓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具体举措,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授权和委托事项的指导协调,建立定期总结评估机制,根据实际效果进一步深化完善。浦东新区要自觉履行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主体责任,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大胆突破,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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