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城管〔2019〕20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豫建城管〔2019〕20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管理局:
为了更好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促进扬尘防治开展。我厅决定从201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市设施等3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升道路卫生水平。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区域道路的环卫保洁力度,将“路长制”向外延伸,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强化精细化管理措施。
(二)确保道路畅通有序。依法整治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行为,规范报刊亭、垃圾箱、变电箱、路灯电杆等设置,及时清理废弃线杆、指示牌和隔离栏。
(三)加强道路两侧立面管理。对临街陈旧破败、污损的建(构)筑物立面,及时进行拆除、维护修缮、清洗整理,确保外立面干净整洁,外墙面及附着设施牢固安全。
(四)规范管理农贸市场。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建立规范的垃圾收集点,做好垃圾收集点的消杀除味工作。
二、背街小巷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升道路卫生水平。加强背街小巷路面清扫保洁,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组织开展单位庭院、街道社区、房前屋后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二)完善硬件设施。对背街小巷的硬件设施进行修葺和整理,实施管线整理入地,墙角路面破损修补,老旧垃圾箱更换,破损变形窨井盖更换,破损屋檐牌楼修整等工作。
(三)强化管理秩序。对车辆乱停乱放、杂物堆积、清洁容器胡乱摆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铺门前店外经营等管理乱象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三、城市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一)垃圾处理等设施整治。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工作,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
(二)健身休闲设施整治。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证按时开放,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设施完好、干净整洁。
(三)道路交通设施整治。每周对交通护栏、道路侧石、硬隔离、防眩板、防撞墙等设施实施冲洗,做到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四)规范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依规重点处置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工作落实。各省辖市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内容,稳妥实施,做一件,成一件,把好事办好。同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作用,加强对所辖县(市)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将市容市貌整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巩固工作成效。
(二)加强社会动员。各地主管部门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活动成果。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每月1日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邮箱:hnhjws@126.com。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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