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技领〔2018〕204号《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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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豫技领〔2018〕20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已经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

2018年7月6日



 



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备忘录》要求,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高质量打造“技能河南”,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建设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2009年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共建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以来,河南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创新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快建设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对河南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和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新需求,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全面推动“互联网+”与职业培训深度融合、职业培训与产业、企业、就业无缝对接,持续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高质量推进河南职业培训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

(三)基本原则

弘扬工匠精神。坚持工匠精神、工匠技能、工匠产品一体发展,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和职业英雄,示范带动全省技能人才爱岗敬业、苦练技能、精益求精,汇聚弘扬工匠精神的强大正能量。

强化政府主导。加大项目统筹和资金支持,健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加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职业培训、技能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聚焦关键领域。发挥“三区一群”国家战略规划等叠加效应,着眼“四个强省”建设,推动工匠型企业、工匠型职业院校和工匠型技能人才在不同区域、产业、行业均衡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需求,持续深化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针对性地制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目标和发展路径,提高职业培训的实效性。

(四)主要目标

建设技能人才强省。到2022年,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0万人。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80万人。建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现“四个显著增强”。工匠精神社会共识显著增强,企业、职业院校双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工匠理念深入人心,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更加成熟。职业培训能力显著增强,国家级、省级、省辖市级、县(市、区)级四级职业培训基地网络全面建成,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全面运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有效满足社会需求。技能人才素质显著增强,技能人才每人至少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创业培训,15%以上技能人才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提升培训合格证书。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显著增强,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的社会待遇和发展空间持续改善,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强化法治引领,推进职业培训法治化,全面实现“技能河南”法治变革

1.做好《河南省职业条例》施行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河南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实施,扎实开展宣传培训、释义解读、执法检查等活动,依法严格问责,推动《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全面落实,加快建设职业培训法治示范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府法制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2.完善配套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支持企业办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操作规程,打通《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落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府法制办、教育厅)

(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职业培训精细化,全面营造“技能河南”社会环境

3.弘扬工匠精神。把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作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工匠精神进课堂、进企业、进赛场、进车间活动,把企业、职业院校打造为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主阵地、培养工匠型技能人才的主平台。挖掘工匠精神的河南基因,编写工匠精神学习读本,制作具有河南特色、产业特点和工匠风格的工匠精神专题片,叫响做实“中原大工匠”品牌,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中国工匠精神传承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民政厅、农业厅、政府国资委、扶贫办、残联、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4.传承工匠技能。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规模,每年选择20家以上企业,重点组织新招用技能岗位人员和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2022年全省试点企业达到200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开展“智慧蓝领”“寻找中原青年工匠”行动,选树一批工匠企业、工匠院校、工匠车间、工匠团队、工匠技师,促进工匠技能代际传承,加快培养一大批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精湛技能的工匠人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信息化委、政府国资委、总工会、团省委)

5.铸造工匠产品。坚持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强化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开展以工匠精神传道授业和创新一流工艺、创造一流产品、创建一流品牌等系列活动,助力“质量河南”建设,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信息化委、政府国资委)

(三)强化政府主导,推进职业培训规范化,全面提升“技能河南”质量效益

6.实施“1+X”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务实推进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2022年共建合作,每年出台一个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工作方案,配套出台人社、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等部门专项方案,分类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技能脱贫百校行动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培训计划等,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逐步实现全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民政厅、工业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国资委、扶贫办、残联、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7.开展“职业培训百强”建设活动。2019、2021年,分别遴选5个县(市、区)、20所职业院校和25家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强市(县、区)”“职业培训强校”“职业培训强企”建设活动,引领推动全省职业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省财政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对以上单位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工业信息化委、政府国资委)

8.实施“四个强省”建设百万培训专项行动。围绕高端装备、智能终端等先进制造业,推动100所龙头型职业院校、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加大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年完成培训10万人;围绕物流、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支持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现代物流、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技能人才培训,年完成培训5万人;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种养业、养殖业等现代农业,支持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站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实用人才培训等,年完成培育5万人;围绕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网络经济,发挥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郑州、洛阳国家“一带一路”重点节点城市和我省建设国家物联网应用重大工程试点省优势,支持职业院校、电商行业协会等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开展网络技能人才培训,年完成培训5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商务厅、工业信息化委、农业厅、政府国姿委)

9.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2022年前新培养高技能人才75万人,其中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5万人。扩大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招收高级工以上学员比例,2022年分别达到50%、40%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力争每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有3—5个专业开展技师学制教育。推行弹性学制,促进在职人员通过技工教育获得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年完成培训500人,在参训人选上向工匠型技能人才倾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年统筹50个左右职业(工种)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促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工业信息化委、政府国资委、总工会、妇联)

10.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规范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构建“中原技能大奖”、“中原大工匠”、“河南省技术能手”为引领的评选表彰体系。优先推荐“河南省技术能手”以上获得者申报国家级表彰项目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并逐步提高省政府特殊津贴中高技能人才比例。对代表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直接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优先推荐参加“河南省技术能手”等申报评选。(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11.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尊重企业用人评价自主权,坚持职业标准与岗位要求、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价、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打破评价条件限制,自主设置评价标准,自主组织实施考评。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对创新型技能人才突出掌握精湛技能、开展技术革新、创造技术发明等复杂工作要求。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国资委)

12.全方位提高技能人才待遇。以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为重点,研究制定我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文件。引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通过协议薪酬、持股分红、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多种形式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和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注重在技能人才群体中发展和评选劳动模范,重点推荐各类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定期开展带薪休假、考察、疗养、研修等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信息化委、政府国资委、总工会)

(四)强化高端带动,推进职业培训品牌化,全面提升“技能河南”建设基础能力

13.建设1家省级技能人才网络培训品牌。实施“互联网+人社(职业培训)”,高标准建设河南省职业培训网络管理学院,2019年5月前投入运行,2022年注册用户达到300万人。实行一人一号、学分管理,在规定学年内学分情况视同技能人才晋升职业资格理论培训学时。加大课程开发与更新,2020年实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技能人才类职业(工种)全覆盖。省财政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14.建设100个省级技能人才培训品牌基地。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智能终端、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现代物流、高科技农业、家庭服务业等领域和脱贫攻坚,每年滚动支持建设20个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品牌基地、10个省级产教融合“一体化”“双师型”实训品牌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

15.建设300所省级职业培训品牌院校。推动10所以上普通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持续深化100所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品牌特色职业院校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与省外知名职业院校合作,试点开展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提升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均建成“数字校园”,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步伐。加强技师学院建设,2022年前达到35所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达15所以上。支持技师学院建设职业训练院,在资源统筹、岗位管理、经费保障、运行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

16.建设200个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强职业院校办学绩效评估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全程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发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职业培训包。支持每所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建设3-5个、每所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3个品牌专业,2022年前建成200个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业院校品牌专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17.建设10个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项目。围绕制造团队挑战、数控铣、车身修理、焊接、塑料模具、电气装置、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优势和产业升级急需项目,择优建设10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项目,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个项目300万元支持。对河南省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奖补支持。以上资金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资金中专项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工业信息化委)

(五)加强职业培训交流合作,推进职业培训国际化,全面提升“技能河南”培养水平

18.建设100个中外合作培训项目(或中外合作培训机构)。引导职业院校重点围绕高端制造、交通运输、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农产品精细加工等我省转型发展重点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企业、院校开展务实合作。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河南特色的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援助。支持技师学院取得接收国外留学生资质,招收并培养外籍学生。发挥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先进的技能理念、技能标准、评价体系,改革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和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前全省建成100个中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或中外合作培训机构)。(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信息化委)

19.培育1000名国际化品牌师资。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持续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境外培训项目,每年组织100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定期邀请境外师资来豫讲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重点面向职业教育强国引进优质专兼职教师,带动培育1000名具有国际视野的职业院校品牌师资。(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

20.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化试点。选择在汽车制造、医药化工、交通运输等产业有影响的10-20所职业院校,与境外知名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化试点,并逐步扩大规模,持续提升河南职业培训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职业培训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升级、脱贫攻坚、富民强省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职业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职业培训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投入。建立省、市、县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教育费附加、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等用于职业培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职业院校、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企业办学支持政策和职教与普教有序衔接、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相互贯通的具体措施。落实高技能人才创新发展的具体政策,研究制定开展特级技师评选并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四)强化舆论宣传。把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河南”品牌建设作为2018-202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宣传主题,建立“技能河南”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技能人才系列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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